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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第一中学学生多功能活动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6-11-11 作者: 字体:

  
   来源: 时间:2016-11-11 11:23:00 作者:

  

  株洲市第一中学学生多功能活动中心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第一中学学生多功能活动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市第一中学学生多功能活动中心

  建设地点

  株洲市芦淞区解放街99号株洲市第一中学校内

  建设单位

  株洲市第一中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拆除校园内教学北楼及北门门卫(建筑面积2412m2),在原址新建1座学校教学综合体——学生多功能活动中心,并在学生多功能活动中心西面设置室外篮球场。学生多功能活动中心为1+4F,主要包括停车库、乒乓球训练室、武术馆、篮球场、阅览室、功能教室、学术报告厅等。总用地面积为2128.36m2,总建筑面积为7167.65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4983.39m2,不计容建筑面积为2184.26m2。地下车库车位数为54个。总投资为3935.3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校园内污水管道,再通过学校废水排放口排入解放街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依次排入建宁港、湘江。
  2、废气:主要为停车库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HC、NOx。通过设置专门通风系统,使地下停车场内的机动车尾气及时抽排至室外自由扩散,尾气经空气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地下停车场排放口应设置在较为隐蔽位置,避免直对通道,减少对居住人群的影响;最好在排放口位置设置绿化隔离带,种植树木,避免气流向外直吹。
  3、噪声:主要来自社会生活噪声;泵房水泵、车库风机等公建配套设施噪声;区内交通噪声。经减振、降噪、建筑隔声后,场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袋装化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无害化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