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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山公园景区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 时间:2016-11-28 08:59:00 作者:
湘山公园景区综合开发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山公园景区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山公园景区综合开发项目 |
建设地点 | 炎陵县湘山公园 |
建设单位 | 炎陵县园林绿化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湘山公园位于炎陵县霞阳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4893m2,主要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商业、双江广场、双江口吊桥、碧江栈道、停车场、湘山广场、道路、绿化,景区标识标牌及引导系统、旅游信息查询、游客休憩及卫生设施,以及景区公共配套设施(给排水、供配电和污水垃圾处理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2174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停车场机动车尾气及公厕异味,污染物产生量小。采取一系列措施并通过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产生生活污水为785m3/a,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项目建设完善园区雨污管网,与城市污水管网对接,最终进入炎陵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水量对炎陵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影响很小,对周边地表水影响很小。 3、噪声源主要为游客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空调噪声以及交通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和距离衰减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营运期垃圾主要为管理人员游客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清运。固废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很小。 5、游客的参观游览,生态环境将更多的受到人为干扰,从而对生态系统、动植物多样性、水生生物、景观生态产生一定影响,但游客数量不多,公园面积相对较大,采取环评提出相应的措施后对生态系统影响不大。 6、项目对生态保育区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外来物种入侵、不文明游客对植被破坏、对动物栖息地和动物活动的影响,通过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生态保育措施后,对生态保育区影响可控。 7、项目建设内容中的双江广场、双江口吊桥、碧江栈道临近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部分工程在二级保护区内,游客活动对饮用水源保护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措施,环境影响可控。 8、湘山公园现有文物景观有门楼、湘山宝塔;五子庙、革命烈士纪念碑、知青阁、红军桥、佛教景点大雄宝殿,湘山宝塔于1984年10月被株洲市人民政府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他均为现代文物景观。 9、门楼作为湘山广场的主景建筑,更有利于景观文物的保护,大雄宝项目建设中将其作为双江广场的主景建筑,本项目建设对其进行修缮后一方面可开发旅游价值,另一方面更有利于景观的保护。 10公园内的湘山宝塔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运营期游客活动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游客活动对其他现代文物也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措施,环境影响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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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