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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 时间:2017-01-23 15:44:00 作者:
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长石村,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6100万元在株洲市石峰区长石村的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厂房内建设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工程主要建设1台700t/d的机械炉排炉、1台58.72t/h的余热锅炉、一座300t/d的渗滤液处理站,并依托一期工程2台12MW的汽轮发电机、主厂房、烟囱、冷却塔、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设施。本工程建设后,新增日处理垃圾量700吨,全厂的垃圾处理能力可达1700t/d。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新增的锅炉排污废水回用于出渣冷却,生活废水进入现有渗滤液处理系统,新增的垃圾渗滤液进入新建的渗滤液处理站。本次新建一座规模为300t/d的渗滤液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UASB反应器+MBR生化处理+超虑+纳滤+反渗透”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塔、车辆冲洗和道路清洗等,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浓缩液回喷至焚烧炉。外排的循环冷却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无废水外排,项目实施后,不会对湘江水体造成污染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建设单位进行了3次公示,组织召开了公众参与座谈会,并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119份(其中个人111份、团体8份),实际回收117份,90%以上的调查对象同意该项目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