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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通环保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收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 时间:2017-03-20 14:04:00 作者:
株洲华通环保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收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华通环保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收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固体废物收贮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天元区高科汽配园C区3栋 |
建设单位 | 株洲华通环保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500m2,建筑面积500m2,租用高科汽配园C区3栋的厂房,将厂房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功能包括称量、分类、暂存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暂存的废物为: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泾/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渣)馏残渣);HW12燃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设计总暂存量为60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为危险废物暂存,不进行处置,部分固体废物和液体废物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参考同类项目,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0.53t/a,经排风扇收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不会对外环境和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调查随机发放调查表26份(其中个人22份、团体4份),收回26份,回收率达100%,均支持本项目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