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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攸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7-10-27 作者: 字体:

  
   来源: 时间:2017-10-27 16:50:00 作者:

  

  攸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攸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攸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攸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攸县菜花坪镇谭安村(现为攸县谭桥街道办事处谭州社区)

  建设单位

  攸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变更概况

  工程原环评于2009年委托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编制,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方案依据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01),工程不分期建设。
  项目在设计过程中按照新修订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对填埋库区应一次性规划设计,并根据项目的垃圾填埋量及场址条件进行分区分期建设,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场址西面,二期工程为场址东面,一期工程又分为A、B两期,2015年又因政府引进华新公司对城区垃圾进行生态处理综合利用而占用原二期及周边地块20亩,故项目占地面积变更后由123676m2(185.7亩)减少至110356m2(165.7亩),库容由143.58万m3减少至124.4万m3,垃圾填埋量由设计的200t/d(实际175t/d)减少至50t/d。
  由于填埋场实施了分期、分区建设,相应的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处理规模也与主体工程相匹配,渗滤液调节池由12000m3调整为7200m3,渗滤液处理规模由185t/d调整为100t/d。
  在填埋作业时采取分区填埋,分区中间覆盖的雨污分流等措施,减少渗滤液产生量,使100t/d的渗滤液处理规模满足各阶段需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变更后本场区渗滤液、老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及生活污水、化验废水等产生量随不同填埋阶段而略有变化,最大产生量为95.2t/d,比变更前185t/d减少89.8t/d,废水经过SBR+Fenton+MBR(A/O+UF)+NF/RO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16889-2008)表3标准以专用管道排入洣水桐坝电站以下500m处,COD、BOD5、NH3-N、SS最大时段排放量分别为3.47t/a、1.04t/a、0.87t/a、1.04t/a,比变更前分别减少3.29t/a、-0.99t/a、0.82t/a、0.99t/a,经预测,变更后废水排入洣水叠加上游污染物,洣水水质仍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14848-93)II类水质标准,项目对洣水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有填埋气、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填埋作业产生扬尘、填埋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等。项目变更后因进入填埋场垃圾量减少,填埋气产生量减少,填埋气采用导气石笼导排后进行点火燃烧;渗滤液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渗滤液调节池采用防渗膜密封、渗滤液处理各单元局部隔离、周边为绿化植被、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填埋作业过程中会有扬尘产生,堆埋区扬尘采取洒水车洒水措施不会对场区环境构成大的影响;项目作业机械少,污染物产生量少,通过自然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很小。
  3、噪声:项目变更后填埋作业机械减少,填埋作业时间缩短,填埋噪声减小,废水处理噪声通过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产生量2.19t/a,生活垃圾直接入填埋场填埋。渗滤液处理产生的污泥量约500t/a(含水率90%左右),送入填埋场回灌。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