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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响石广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响石广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响石广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市响石广场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 建设单位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市响石广场改造工程投资41542.31万元,选址在株洲市石峰区,项目西起香博堡小区,东至先锋路,总用地面积约82238.18m2。本项目主线总长960.00m,其中:新建石峰大道-响田路下穿建设北路地道,地道全长760.00m(暗埋段全长390.00m,敞开段总长370.00m),宽20.00m,设计时速60km/h;结合交叉口改造,对石峰大道两侧辅道局部路段进行拓宽改造,长约300m,辅道规划定性为城市次干路;新建及改造响田路南辅道1143.51m、北辅道1197.07m,标准段各宽13.00m(包含人行道3.00m),辅道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40km/h;结合交叉口改造工程对建设北路进行局部改造,长约350.00m;响田路南北辅道之间的先锋路进行拓宽改造,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改造路长约135m,宽18.00m,设计时速30km/h;南侧辅道标高低于现状人行天桥(二医院处)进出口标高,本工程通过新建台阶连接人行天桥出入口;先锋路交叉口处设置临时接线连接南辅道和响田路,路幅宽7m,长约30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地道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及道路交通附属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施工期设项目部,租赁建设北路路边上的房子,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租赁房屋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和石油类,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本项目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沥青路面施工产生的沥青烟气及施工机械尾气。通过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路面的清洁、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是各种施工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带来一定不利影响,但这种影响是局部的,短暂的,经过合理布局、严守施工时间,采取严格管理和相应减振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可以降至可接受范围。 施工期产生的路基清表、地道挖方及弃土、拆迁建筑垃圾。施工期拆迁建筑产生的建筑垃圾,应与具有相关资质的渣土处置公司签订渣土处置协议,统一清运。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应进行回收。弃土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施工场地前做好外部清洗。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固体废物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会产生局部水土流失及植被破坏,但通过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措施及本项目建设内容的绿化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低。 项目营运期对附近水体产生的污染途径主要表现为路面雨水径流。本项目营运期间路面雨水径流对周围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本项目为城市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所在地区污染物稀释、扩散、沉降等大气自净条件良好;项目区域地形开阔,大气环境容量较大,有利于地面污染物的扩散与稀释,因此,运营期运输车辆的汽车尾气排放对道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将是较为轻微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本项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出现超标现象,为减小交通噪声对周边名点的影响,建议项目香博堡小区、学校、株洲市第二医院、石峰区检察院、石峰区人民政府超标路段使用SMA 降噪路面;设置禁鸣、减速标志;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必要时种植双排常绿乔木;加强道路路面的防护保养及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现状超标敏感目标预计可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营运期道路日常维护产生的少量筑路物料由维护部门现场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置;雨水、污水提升泵站清理产生的栅渣、道路沿线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