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环评审批 > 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湘宏造纸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醴陵市湘宏造纸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湘宏造纸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醴陵市湘宏造纸厂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醴陵市白兔潭镇白市居委会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湘宏造纸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根据《醴陵市造纸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醴陵市湘宏造纸厂已于2016年底完成企业技术改造,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3台1092型造纸机(双网单缸)、8台787型造纸机,新增2台2100型造纸机(单网6缸),形成2条造纸生产线、年产1.1万吨鞭炮用红炮纸的生产规模,经湖南省经信委专家组及醴陵市经信局认定,技改后企业生产线型号、产品及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过渡生产期为3年。过渡期满后,企业将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完成企业搬迁、进入集中工业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造纸生产线生产废水包括斜筛、抄纸、压榨工序废水,上述部分废水经循环水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多余部分进入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站工艺采用"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兼氧+好氧"工艺,经处理后,污染物浓度可达《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废水产生量为2.48t/t(产品),满足《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单位产品排放量小于40t/t(浆)的要求,处理后经企业自建污水管道排入澄潭江。 固体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合理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本工程设备运行噪声采取车间隔声、设备底部加装减震垫和基础减震等措施降噪。 废气污染防治:锅炉烟气采用水浴喷淋除尘+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器处理,脱硫效率按15%计,除尘效率分别可达90%、90%,脱硫除尘后的烟气依托原有工程1根45m高烟囱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的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主要是污水在输送过程以及污泥浓缩过程中腐化产生的H2S等恶臭气体。为预防臭气产生的影响,应考虑以下几点:1、减少污泥在浓缩池的停留时间;2、在污水处理站周围喷洒除臭剂的措施,尽量减少污泥与空气的接触时间;3、设置必要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并在污水处理站的厂界栽种一些较高大的阔叶树木和灌木,以阻挡和吸附来自污水处理站的臭气。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环评调查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40份,包括个人38份,团体2份,回收率达100%,回收的调查表中100%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