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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清水塘投资有限公司清水塘工业区袁家冲废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8-07-30 作者: 字体:

株洲市清水塘投资有限公司清水塘工业区袁家冲废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清水塘投资有限公司清水塘工业区袁家冲废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水塘工业区袁家冲废渣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

建设单位

株洲市清水塘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地区,项目总面积为5611m2,工期为4个月,总投资金额966.74万元。本项目只要建设内容为:对鉴定为危险废物的2148m3废渣清运至株洲清水金属加工有限公司,采用回转窑焚烧工艺处理;对鉴定为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13012m3废渣清运至霞湾港稳定化/固化场,经稳定化/固化后运至霞湾建材厂暂存场暂存;后续根据片区相关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用于清水塘工业区即将施工的道路路基填土或进入清水塘老工业区一般固废填埋项目填埋;对治理完成后的场地进行生态恢复;对废渣开挖过程中渣堆区域汇集的雨水、洗车过程中的废水进行收集,采用槽罐车运至霞湾稳定化/固化场的移动式一体化重金属废水处理设备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施工人员主要来自当地,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排放,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稳定化处理生产线设备、地面冲洗水、开挖时降水与废渣接触后产生的淋滤液,主要污染物为SS、As、Pb、Cd、Hg。车辆冲洗废水、雨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后作为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使用,不直接外排。对多余废水,本项目采用原株洲市清水塘地区清水湖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废水对霞湾港及湘江的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及施工机械尾气。通过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路面的清洁、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场进行覆盖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产生粉尘及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在项目施工期,各种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施工噪声,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等措施,可将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且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清表、危险废物、稳定固化后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少量垃圾。清表产生的可再利用的废料应进行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株洲清水金属加工有限公司通过回转窑焚烧处理。稳定固化后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输至霞湾建材暂存场暂存,后用作道路路基回填或进入清水塘老工业区一般固废填埋项目填埋。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施工场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所有运输废渣均应办理五联单。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固体废物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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