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环评审批 > 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澳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膜材料 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湖南澳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膜材料
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澳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攸县攸州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澳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澳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位于株洲市攸县攸州工业园湖南澳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项目厂址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6° 59'59.05";东经113° 17'58.77",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现有工程主要从事超微滤膜和反渗透膜材料的生产。 建设单位于2015年2月委托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编制了《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并于2015年3月通过了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批复文号:株环评[2015]12号。允许年生产超微滤膜10万m2、反渗透膜130万m2。于2017年1月通过攸县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文号:攸环验[2017]002号。 现由于业务和生产需要,项目申请扩建,扩建内容如下: 1、项目拟增加投资3500万元,不新建建、构筑物,直接利用厂区内膜片生产车间进行反渗透膜、纳滤膜和超微滤膜生产。 2、拟增加一套1.5t/hDMAc回收装置,新增一套300kg/d的废气回收系统(备用)。 扩建后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项目于2018年9月开始建设,2018年12月投入运行。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在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经处理达标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对敏感点的预测结果显示,项目外排各污染物在敏感点处的浓度贡献值均较低,对敏感点的环境影响较小。总体来说对敏感点的环境影响较小。经推荐模式计算,项目没有超标点,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条款说明与实施回答》中"如输出结果为‘无超标’,则代表该面源可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因此,本项目的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计算,该项目车间需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车间无组织排放源车间包络线内无机关、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存在,故项目可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扩建项目污水处理站日处理的废水量不会超过废水处理站的设计处理量,且经厂区内设有事故应急池,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攸县污水污水处理厂处理,故不会对攸县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对周边地表水基本无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在实行有效措施处理后,由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运行后,噪声叠加值与现状相比增值不大,基本维持在现有水平。说明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扩建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为边角料及报废膜、废包装,厂区内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本扩建项目危险固废如废原料桶、固体残渣、溶剂回收精馏残渣、废活性炭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统一处理。 本扩建项目产生的固废得到有效处置,对环境无不利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50份、团体调查表10份,共计60份,回收60份,回收率100%。根据对调查表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对项目建设有所很了解的公众比例达到96%;受访公众没有人反对项目的选址和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