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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铁东路(规划26路-新华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铁东路(规划26路-新华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铁东路(规划26路-新华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铁东路(规划26路-新华路)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和荷塘区,南起新华路,北至规划26路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铁东路(规划26路-新华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404.79亩,南起新华路,北至规划26路,对接铁东路核心段,路段全长3073.86m(桩号K0+090.45~K3+164.31),规划路幅宽29.5-64.25m(下穿城际铁路段除外),主线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60Km/h。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其它附属设施工程及停车场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90085.2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营运期对附近水体产生的污染途径主要表现为路面雨水径流和桥面雨水径流。路面径流在通过路面横坡自然散排、漫流至水沟或边沟中,或通过边坡基槽集中排入排水沟的过程伴随着降雨稀释、泥沙对污染物的吸附、泥沙沉降等各种作用,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通过道路雨水管达到水体时浓度已大大降低。本项目建设对区域水环境的污染基本不会增加。拟建道路跨越的白石港无饮用水功能。根据国内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经验,桥面径流进入地表水体后,将在径流落水点附近的局部小范围内造成污染物浓度的瞬时升高,但在向下游流动的过程中随着水体的搅浑将很快在整个断面上混合均匀,其对河流的污染贡献较小,对下游水质的影响则更小。 2、废气:本项目建成后,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是环境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汽车尾气经扩散稀释后,对沿线企业及居民影响不大,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暂的,但影响较大,为避免扰民,应采取合理的施工管理措施和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施工场地尽量远离沿线居民集中点。营运期,本项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偶有出现超标现象,主要由于项目所在区域周边现状噪声监测值较大,而项目对周边环境贡献值较小,经过设置绿化隔离带及做好道路管理,控制车速、禁止鸣笛,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敏感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路基清表,表土暂时堆存于施工场地的表土堆场,作为后期道路绿化的表土回填;建筑垃圾应与具有相关资质的渣土处置公司签订渣土处置协议,统一清运;弃土预计施工时在项目范围内设置临时堆土场,该项目的所有弃方临时堆放后委托渣土公司处理。通过采取措施,固体废物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拟建道路建成通车后,沿线司乘人员产生废纸、废塑料袋、盒、烟蒂等生活垃圾,建议对经过道路的司乘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同时采用分路段到责任人的方式对沿线的固体废物及时进行收集处理,减小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