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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财富碎石加工厂花岗岩水洗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醴陵市财富碎石加工厂花岗岩水洗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花岗岩水洗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花岗岩水洗制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醴陵市船湾镇狮力村烟塘组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财富碎石加工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醴陵市财富碎石加工厂投资300万元在船湾镇狮力村烟塘组建设花岗岩水洗制砂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0000m2,年生产各型花岗岩制砂、石粉8万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噪声防治措施: 对项目固定噪声源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安装,并采取吸声、隔声、消声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对于运输设备噪声,采取低速禁鸣,限速限载,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等;本项目加强对员工的保护,实行定期体检,发放防声耳塞、耳罩和防声帽盔等防护用品,降低对员工的影响。经过上述措施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经营生产废水、其他废水和从业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等,废水经拟设置的隔油、沉淀化粪池处理后统一由拟设置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外排废水可排入项目区排水渠,外排废水先流入马伏江最终汇入洣水。本项目远期污水经项目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马江工业园园区污水管道,最终排入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汇入洣水。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产品堆场设置顶棚,四周加装围挡并采取喷淋洒水进行降尘;破碎、筛选环节产生的粉尘采用厂房封闭+布袋式除尘器进行降尘;装载过程中要求降低作业高度采取喷淋洒水进行降尘;项目食堂油烟经过油烟机处理后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限值。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沉淀池泥砂定期清理后作为石粉外售;危险废物采取规范化管理,集中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经过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