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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正盛矿业有限公司新型路桥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9-01-09 作者: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正盛矿业有限公司新型路桥材料加工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型路桥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醴陵市明月镇天华村

建设单位

株洲正盛矿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73400m2(约合260亩),主要由采矿区、破碎加工区、成品区、办公生活区、表土堆场和排土场组成。其中采矿区占地面积108000m2,破碎加工区占地面积约2000m2,成品区占地面积约2800m2,办公生活区占地面积约3000m2,表土堆场、排土场占地面积分别约2500m2 、4000m2,其它为林地和山坡,基本保持原貌。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3000m2,主要包含破碎加工用钢棚结构主体厂房1栋、钢棚结构成品堆场厂房1栋,砖混结构办公生活综合用房1栋和彩钢板房2栋。本工程同步配套建设运输道路、给排水管网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治理、截排水系统等环保工程,拟形成年生产路桥、建筑用石料45万吨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保:

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的影响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以及施工噪声等,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很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将不复存在。

营运期环保: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处理后,可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水作类标准要求,全部用于项目矿区绿化或周边农肥,附近农田、菜地较多,矿区内绿地植被较多,矿区不设排污口,可实现生活污水零排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本项目采石过程不产生废水,项目冲洗车辆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冲洗车辆、道路喷洒水、堆料场喷洒水和绿化等,不外排,对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有组织排放粉尘主要来自于加工区,破碎、筛分车间为密闭车间,一次破碎采用喷洒水雾除尘,二次破碎、筛分工段粉尘采用密闭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在正常情况下,项目破碎、筛分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为0.03681mg/m3,最大落地距离为365m处,最大浓度占标率5.18%,项目正常排放对大气环境和项目周边的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钻孔机、破碎机、空压机、振动筛、风机、水泵等机械设备和车辆工作时产生噪声,其声级一般在80~95dB(A)之间,经采取减震隔声等噪声治理措施后,使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限值。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土石方在开采中逐步回填采坑,废机油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区,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各固体废物均有相应的处置方式,不直接排放至外界环境。项目认真落实各固废的处置,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落实矿区的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至可以接受的程度,对外界环境影响不明显。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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