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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盐红四方肥业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基地一期4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前公示
湖南中盐红四方肥业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基地一期4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中盐红四方肥业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基地一期4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10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基地一期4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搬迁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醴陵市东富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中盐红四方肥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中盐红四方肥业有限公司拟投资33820万元,选址醴陵市东富工业园三类工业园用地实施"10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基地一期4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搬迁改造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33316.4m2,计容建筑面积120966m2,设计生产规模为4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包括1套20万吨/年高塔复合肥、1套20万吨/年氨酸造粒复合肥。项目计划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预计2019年12月建成投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1、高塔复合肥生产线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配料及破碎含尘废气(配备布袋除尘)、混料含尘废气(配备布袋除尘)、冷却筛分含尘废气(配备布袋除尘)、造粒含尘废气,处理后的废气经造粒塔顶排放(排放高度120m),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2、氨酸复合肥生产线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配料及破碎含尘废气(配备布袋除尘)、造粒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NH3,配备两级文氏洗涤+喷淋洗涤塔)、干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粉尘、NH3、SO2、NOx,配备旋风除尘+重力除尘+洗涤塔或布袋除尘)、冷却及筛分含尘废气(配备布袋除尘)等,处理后的废气经尾气烟囱排放(排放高度40m),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经布袋除尘后经40m烟囱外排,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煤锅炉要求; 4、食堂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可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二、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包括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SS)、锅炉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废水一并通过东富工业园污水管网进入东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渌江,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三、固废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固废主要为热风炉炉渣、废包装袋、生产工艺回收的粉尘、筛分工段产生的筛料、废机油等生产固废,及员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内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热风炉炉灰可作为农肥使用。废包装物外卖于废品收购部门。生产工艺回收的粉尘及筛分工段产生的粗料、细料全部回收于生产工艺不外排。废机油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经合理处置后,固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噪声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生产设备、鼓风机、引风机、工艺泵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车间隔声、安装消声器、设备底部加装减震垫和基础减震等措施降噪,北侧、南侧、东侧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西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4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环评调查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37份,其中团体调查表3份、个人调查表34份,回收37份,回收率达100%,回收的调查表中100%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