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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火田宏发硅石有限责任公司 10000吨/年硅石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茶陵县火田宏发硅石有限责任公司
10000吨/年硅石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火田宏发硅石有限责任公司10000吨/年硅石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县火田宏发硅石有限责任公司10000吨/年硅石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火田镇山田村 |
建设单位 | 茶陵县火田宏发硅石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茶陵县火田宏发硅石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茶陵县火田镇山田村,地理坐标:东经113°44′25″—113°44′7″,北纬:26°53′46″—26°53′32″。本项目矿区面积为0.1687km2,开采标高:+350m~+250m。设计开采规模为1万吨/年,服务年限为3.2年,产品方案为原矿,采用浅孔留矿法进行开采。此外矿区配套建设工业场地等辅助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拟采取合理设计孔网参数、强化炮孔堵塞、设置炮区表面覆盖等措施从源头减少爆破粉尘的产生量;在抑尘方面,采取湿式凿岩;爆破堆喷雾洒水、定期巷壁清洗;井口喷雾除尘、加强通风等措施,从产尘源头加强控制以达到抑尘的目的;在运输的过程中,通过减速、加盖汽车棚布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通过在作业场地洒水降尘措施,可减轻矿石装运过程产生的扬尘。 废水污染防治:井下涌水经井下水仓沉淀后,部分井下涌水回用于井下洒水降尘,部分进入高位水池作为井外洒水用水,多余部分井下涌水,通过新建的一座地表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无名小溪;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四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工业场地将产生淋滤水,通过对工业场地周边设截排水沟及沉淀池等处理达标后,外排附近无名小溪。 固废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废石用于采空区的回填,不外排;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本工程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隔声、设备底部加装减震垫和基础减震等措施降噪。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环评调查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23份,包括个人20份,团体3份,回收率达100%,回收的调查表中100%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