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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株洲市白石港(湘江入口-学林路)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19-08-19 作者: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白石港(湘江入口-学林路)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市白石港(湘江入口-学林路)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株洲市云龙区学林路以南区域,南至湘江,北至学林路

建设单位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06789.0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控源截污工程、内源治理工程、生态构建工程、白石港泵站工程等。工程分为以下两个部分:1、白石港(湘江入口-学林路)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原白石港(龙母河)水质净化中心进行扩容,扩容规模为10m3/d,总处理能力为18m3/d,及其配套管网、附属工程的建设。对白石港(湘江入口-学林路)进行整治内源整治工程。包含(1)垃圾清理工程;(2)清淤疏浚工程;(3)生态构建工程。2、白石港泵站工程。拟在白石港河口右岸新建白石港泵站,选择6台单机容量为1350kw2400QZ-130型潜水泵,总装机为8000kw排流量180m3/s

治理目标:通过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从本质上消灭污染源,避免水体黑臭,还清水于民。白石港水域功能区划为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整治段港道水质于2025年达到地表水类水质标准。

近期(2020年):消除污水直排口,完善流域范围内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远期(2025年):整治段港道于旱季达到地表水类水质标准远景(2035年):湘江入河口向上游延伸 1.5km,水质达到类标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均就近租用民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的既有环保设施进行处理,生活污水不对外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清管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地面洒水抑尘,不外排本工程底泥干化产生的尾水处理采用租赁移动式处理设备成品,对脱水尾水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排放标准后外排至白石港混凝土浇筑废水难以收集,靠自然蒸发和无组织排放设备冲洗等施工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本工程区域不设机械设备的维修间,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由专业厂家负责。

固体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合理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机械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并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有效地减少项目施工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燃油废气。本项目使用环保型施工机械,其产生的废气较少;所使用的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河道清淤过程中在该河道岸边将会有较明显的臭味,30m之外有轻微的臭味,80m之外基本无气味。但由于施工时间有限,恶臭影响将会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通过加强管理和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扬尘防范措施,尽量降低扬尘污染。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对环境空气产生的污染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

生态环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和人为因素可能会破坏施工场地植被;对河道底泥进行清淤过程中将对河流水生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对策是避免、消减和补偿,重点在于工程施工阶段避免或减缓对生态的破坏和影响,以及施工结束后的生态恢复措施。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通过采取措施进行控制,施工结束后进行迹地恢复,随施工的结束,影响逐步消除并恢复。

社会环境:本工程施工对社会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为施工临时占地、交通堵塞等影响。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而消除。

营运期:

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通过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等工程对白石港进行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后,将改善白石港水体现状,对地表水环境起到极大的改善作用,主要体现在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扩容工程的建设。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处理工艺流程采用进水粗格栅间及提升泵站细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A2/O 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消毒池出水污水经处理后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及《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一级标准中最严格的排放限值要求总体来说,项目营运期对白石港水质有显著改善作用,项目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显著。有利于改善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固体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合理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本工程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隔声、设备底部加装减震垫和基础减震等措施降噪。

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各污水泵站散发出来的恶臭污染物。其中水质净化中心依托现有2新之地牌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未收集无组织恶臭污染物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以无组织排放源废水处理及污泥脱水区边界为起点,设定卫生防护距离200m。本环评对周边用地提出控制要求: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楼、学习、医院等敏感建筑和对空气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企业各污水提升泵站工程中格栅闸井、格栅水槽、集水池的封闭均采用强度高、防腐性能好的盖板封盖,格栅机和渣斗采用不锈钢密封包封。在产臭气设施上均统一安装收集系统,收集后外排,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