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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市报废汽车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更新时间:2019-12-04 作者: 字体:

株洲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市报废汽车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市报废汽车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市报废汽车回收项目

建设地点

荷塘区天台村寺山冲

建设单位

株洲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600万元在荷塘区天台村寺山冲建设株洲市报废汽车回收项目,接收市内合法程序报废的汽车进行拆解,不涉及进口报废汽车拆解,年拆解量15000 辆(含 9000 辆摩托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少量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项目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经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可回用到混凝土地面养护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项目施工期间,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多为附近居民,自行解决食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或洗脸废水,产生量较小,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进行洒水降尘。施工人员如厕依托瑞美包装现有公厕,对环境影响小。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土石开挖、装卸、混凝土配料等产生的扬尘,施工扬尘属无组织排放,针对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问题,本项目施工期应采取如下控制措施:1、定期洒水抑尘。一般每天洒水24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大大减少了其对环境的影响。2、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3、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4、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5、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总之,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这些措施,施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同时其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3、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与土方阶段的推土机、挖掘机等设备,地基基础工程打桩机等设备,构筑物施工中的振捣棒等机械设备,装修阶段的电锯和电刨等设备;安装阶段的电焊机、切割机等设备。

通过合理安排电锯施工时间,并将电锯设备移至项目区距离保护目标较远区域运行,通过以上措施,项目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且施工过程是暂时的,施工噪声的不利影响会随施工结束而停止。

4、固废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于本项目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少,可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可回收处理,剩余部分经施工人员集中收集后堆放到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由当地做集中的处理。根据建设单位介绍,本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取自基础设施场地平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建设期场地平整基本做到开挖平衡,没有多余的土方需要外运处理,也不需要借方。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于本项目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少,可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可回收处理,剩余部分经施工人员集中收集后堆放到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由当地做集中的处理。根据建设单位介绍,本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取自基础设施场地平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建设期场地平整基本做到开挖平衡,没有多余的土方需要外运处理,也不需要借方。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2大气环境

1、项目区地面全部硬化,可有效减少扬尘,同时,每天对待拆解车辆储存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两次,可进一步减少粉尘污染;

2、拆解车间两端不封闭,保持良好通风,有利于切割烟尘及其它有害气体稀释扩散;

3、危废暂存间设置气体导出口,保持空气正常流通;

4、建议在作业过程中规范操作,加强生产管理,特别是对废油液、废制冷剂的管理,及时收集后根据相关标准妥善储存,减少非甲烷总烃泄漏到环境中的机率及数量。

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区内大气环境,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为残余油液抽排机、安全气囊引爆器、剪切机、拆解机等设备的机械噪声。

从运营期声环境预测结果分析,项目采取构筑物隔声、基础减振、特别是对安全气囊引爆专设封闭的隔音墙库房,使厂界达标。项目噪声对其关心点的声环境影响不大,是可接受的。建设项目工艺不复杂,但产噪设备较多,主要布置在拆解预处理车间和拆解车间内,噪声污染面不大。由于现状声环境较好,现状监测均达标,预测结果表明厂界昼间可以达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由于关心点距离厂界约50米,对关心点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

项目一般固废按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有关要求执行,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集中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按照 GB1895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中要求进行设计。所有危废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加强日常贮存的管理工作,并在转运过程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好五联单转运制度。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t/a,区内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垃圾分类收集存放,交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三、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

项目采用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工艺成熟、可靠,防治措施可行,可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可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四、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线可行,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调查随机发放个人调查表22 份,收回22 份,走访2家个单位,回收率达100%,表明评价区域公众对项目比较关心,公众环境保护意识较强。100%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认为只要建设单位采取了污染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控制环境污染,则持支持的态度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0731-28682662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