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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湖南株洲醴陵龙源冲110kV变电站配套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湖南株洲醴陵龙源冲110kV变电站配套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湖南株洲醴陵龙源冲110kV变电站配套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株洲醴陵龙源冲110kV变电站配套110kV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株洲市醴陵市东富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2163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横店村~旗滨T接龙源冲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约0.675km,龙源冲变采用电缆出线,电缆长度约0.1km。新建杆塔7基。 (2)滴水井~旗滨T接龙源冲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约0.597km(单边挂线),龙源冲变采用电缆出线,电缆长度约0.06km。新建杆塔5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废水污染防治:施工人员一般借住沿线居民家中,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当地排水系统中。施工机械和车辆进行检修和清洗必须定时定点进行。清洗污水尽量循环利用,需外排时应进行隔油、沉淀处理。施工场地内污水要做到有组织排放,不可随意排放,造成水土流失。 固体污染防治:线路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别堆放,并安排专人及时清运,生活垃圾运送至附近垃圾回收点。建筑垃圾集中清运,运送至指定地点填埋。 噪声污染防治:塔基开挖尽量采用人工掏挖的方式进行,混凝土浇筑周期极短,且施工均选在昼间进行;材料运输车辆安排时段集中进出场地,材料暂存场所尽量选在空旷远离人群聚集的空地,车辆避免鸣笛并放缓车速。 大气污染防治:输电线路施工呈点状分布,塔基开挖、混凝土浇筑及基坑回填等可能产生少量扬尘,通过洒水保持土石方湿润,可有效降尘,杆塔及线路运输车辆较少,且时段集中,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微弱。 生态环境:临时占地可选在待建龙源大道征地范围内及东富大道人行道上。线路施工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的办公生活区可就近租用附近房屋,不单独布设;塔基建设开挖量较小,且一般采用人工掏挖,余土可用于塔基回填,不需单独设置弃渣场;杆塔及线路堆放地呈点状分布,单塔材料集中堆放,占地面积较小,牵张场一般7~8km线路设置1处;线路位于工业园内,不需另设施工便道;塔基施工场地充分利用,尽量控制占地范围,减少周边扰动。 营运期: 废水污染防治:输电线路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固体污染防治:线路检修时更换的设备、配件运至供电公司仓库,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再利用部分按国网公司物资报废流程统一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架空线路产生的电磁噪声比较小,其噪声贡献值相对于环境背景噪声基本可忽略,基本不对背景噪声值产生影响。 大气污染防治:输变电工程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电磁污染防治: (1)避开城镇规划区、居民集中区等区域。尽量避开居民住房;对线路邻近居民房屋处电磁环境影响限制在标准范围之内,以保证居民环境不受影响。 (2)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应控制110kV单回架设及双回同塔架设线路弧垂最低处离地不小于7m,跨越民房等建筑物时线路弧垂最低处离房顶不小于5m。 (3)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以防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同时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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