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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漕里矿业有限公司漕里煤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更新时间:2019-12-16 作者: 字体:

攸县漕里矿业有限公司漕里煤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攸县漕里矿业有限公司漕里煤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攸县漕里矿业有限公司漕里煤矿开采项目

建设地点

攸县黄丰桥镇石联村

建设单位

攸县漕里矿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攸县漕里矿业有限公司漕里煤矿开采项目位于攸县黄丰桥镇石联村,矿区面积1.8126km2。项目只涉及煤矿开采,采用平硐暗斜井联合开拓方式,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井煤炭可采储量为97.67万t,开采规模为15万t/a,服务年限为6.5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井下通风废气主要成分为井下爆破、溜矿、凿岩、装卸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矿岩粉尘和CO、NO2等有害气体的爆破烟气,采用洒水降尘,并加强通风,废气经扩散和稀释后通过井下通风装置外排时的浓度将会大大降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矸石堆场设置围挡及洒水设施,控制粉尘的产生;煤仓采取封闭式库房、喷淋洒水措施,装卸时尽量降低装卸落差,减少扬尘的产生。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矿井涌水采取“井下水仓+地面沉淀+污水处理站”工艺达标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井下生产、地面洒水降尘,其余部分达《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后排入蛇子皮小溪;

煤矸石堆场淋滤水、工业广场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排入蛇子皮小溪;

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尾水排入蛇子皮小溪。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井上噪声源主要为工业场地、主井提升系统绞车、各类水泵、空压机、风机等噪声。通过采取将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风机安装消音器等控制措施,项目工业场地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工业场地噪声源对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与现状值叠加后,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煤矸石部分可用来填充工业广场低洼地段或采空区塌陷区,其余外售筑路工地、烧砖等企业进行综合利用;煤泥晾干后掺入原煤一起外售;矿山产生的废机油可作为绞车的润滑油使用,不外排;废蓄电池暂存危废间中,最终交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项目危废临时暂存时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项目建设、开采对评价区土地利用结构、景观格局的影响以及对动植物的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减缓和避免措施,并制定合理的生态恢复方案及复垦计划,可有效缓解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6、服务期满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矿山服务期满后,所有的开采活动均会停止,服务期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污染将随之消除,工业广场服务期满废弃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服务期满后,将工业广场周边废石回填采空区,最后盖一层土壤种植一定的乔木等覆绿措施,采取生态恢复保护措施后,可减少水土流失,减少扬尘的影响,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对本项目进行了公示,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没接到任何不良举报信息。由此可以看出,群众是支持本项目建设的,同时希望建设单位做好各种污染治理措施,使各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