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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株洲市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更新时间:2019-12-17 作者: 字体:

株洲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株洲市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株洲市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市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明照乡新市村

建设单位

株洲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98650.4m2,总库容约184.47万m3。本项目主要用于生活垃圾的应急填埋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固化飞灰的填埋。

株洲市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坝体工程:新建垃圾主坝和分区坝各一座,垃圾主坝高11m,分区坝高15m;

2、地表水导排工程:新建场外截洪沟,长约1445.6m;

3、渗滤液导排工程:新建渗滤液导排盲沟,总长约581m;

4、防渗工程: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区(应急填埋区)防渗面积约29317m2,飞灰及炉渣填埋区防渗面积约76204m2

5、地下水导排工程:新建地下水导排盲沟,长约480m;

6、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区(应急填埋区)渗滤液调节池和飞灰填埋区渗滤液调节池一座,渗滤液调节池容积分别约为250m36500m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渗滤液调节池恶臭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具体控制措施在设置导气口将恶臭气体导出,进入填埋气焚烧发电厂燃烧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

对于新建场的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的废气采取新建66个导气石笼,将填埋气在场区内无组织排放,经预测场界能够达标排放。同时采用生物复合剂对垃圾填埋场进行除臭灭蝇,进一步减少臭气产生量,消除蚊蝇滋扰。

二、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项目在原填埋场封场东北侧新建固废填埋场,因此建设方对于收集的渗滤液经调节后经建设的管道输送至现有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置站,再排放至当地的无名小溪,进入建宁港后外排湘江。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较近,本项目污水均匀输送后,其水质、水量均满足相关要求。

三、固废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填埋场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管理区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由于人员很少,垃圾产生量很小,统一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应急垃圾填埋区进行填埋。处置措施可行。

四、噪声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填埋场的主要噪声源为推土机、压实机等填埋区作业机械流动噪声和渗滤液处理设施的风机、水泵等设备的噪声,源强为85~95db(A)。通过采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并通过加强管理、及时维护保养,使作业机械保持良好的工况;渗滤液处理设施的风机和水泵等产噪设备置于车间内,采取消声措施并安装基础减震;同时填埋场区加强绿化。

采取以上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场界噪声可满足标准《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由于项目投运后,10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目标,填埋场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因此,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五、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主要是工程防治措施和生物防治措施。工程防治措施:通过在场底、边坡设置水平防渗和渗滤液疏导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了渗滤液的泄漏,减小对土壤生态的影响;库区周围设置永久截洪沟,将填埋区以外的雨水直接收集外排,进而减少水土流失量。

生物防治措施:主要采取了场区四周及场区绿化、生产管理区绿化、道路硬化等措施。填埋场周围种植10m宽绿化隔离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建议场内道路两边种植乔灌木、松柏,场界边缘地带种植松、樟、杉、法桐等高大树种形成多层防护林带。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起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防治措施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环评调查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28份,其中团体调查表2份、个人调查表26份,回收26,回收率达100%,回收的调查表中100%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