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绿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株洲市绿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株洲市绿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攸县湖南远大水泥厂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株洲市绿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株洲市绿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9600万元依托远大水泥厂现有水泥窑新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工业固废10万吨,其中危险废物5万吨、一般固废5万吨。固废焚烧处置系统依托远大水泥厂已建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窑,新建废物储存库、固态/半固态废物联合预处理厂房、液态废物预处理厂房、废物输送系统、化验室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污染防治:预处理车间废气通过负压抽风导入水泥窑窑尾分解炉焚烧处置,并在车间备用一套活性炭净化装置和15m排气筒,以确保事故状态下预处理车间废气能收集处理。水泥窑协调处置固体废物产生的窑尾烟气依托现有的喷氨脱硝+布袋除尘器净化工艺,可保证烟气中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废水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车辆、地面、设备冲洗水和化验室分析检测产生的废水,总产生量为15m3/d,全部排入预处理车间内废水池,定期掺进废物污泥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工程分区防渗。 噪声污染防治。采取产噪设备布置于车间内、基础减震、风机加装消音器等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液态危险废物预处理产生的过滤沉淀物、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按半固态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送水泥回转窑焚烧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环保设施运营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制订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污染物处理长期稳定达标,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