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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衡阳-炎陵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湖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衡阳-炎陵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炎陵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阳-炎陵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二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攸县、醴陵市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衡阳-炎陵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二期工程)线路起点为西三线147阀室(西三中建设),位于株洲市醴陵市沈潭镇大坪村,为西三线规划建设的分输阀室,终点为攸县分输站(一期工程建设)。工程沿线设置站场2座,分别是醴陵接气站、网岭分输站,设置阀室2座,分别是5#和6#阀室,管线全长65km,管径DN300mm,压力6.3Mpa。工程占地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工程共占地102.96hm2。工程总投资约22361.94万元,环保投资858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污染防治: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施工建筑弃渣、生活垃圾等分类暂存,及时清运处理,施工物料及土石方运输车辆均应采取蓬覆措施,防止洒落。 废水污染防治:优化施工方式,对管线设计的道路、水体穿越工程采取尽可能降低环境影响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式,管线穿越河流进行开挖施工时,应尽量选在枯水期施工,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和淤泥。对穿越酒埠江总干渠,应采取顶管施工工艺,不得采用开挖方式,避免影响总干渠水质,施工工地、弃渣场等临时占地不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范围内及其汇水范围内,设立警示牌,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严禁将施工废水、废渣排入酒埠江总干渠。站场实施雨污分流。对站场生产、清洁废水采取协议外委第三方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活动范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及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加强站场、阀室噪声控制和管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检修时段;对放空立管、分离过滤器、清管器等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站场、阀室噪声不扰民。 固体废物处置:维修含油废物及隔油沉淀池沉渣收集后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清罐和维修产生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生态保护措施:切实减少和避免对耕地、公益林的侵占,避开人口稠密区。开挖作业应按规范分层开挖,表土与底层土分别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进行生态恢复。 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管道穿越酒埠江总干渠处设立输气管网标志,防止工程施工或其他人员损坏输气管道,防止管道泄漏导致的火灾爆炸事故影响干渠运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