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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制氢及储氢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制氢及储氢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制氢及储氢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制氢及储氢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河西新马工业园L-27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汇恒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位于现有公司厂区内,企业共占地约33836.47,现有工程已占地12221.14m2,拟建工程占地面积21615.33m2,拟建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制氢站、储氢、综合楼等工程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工程的气型污染物主要是转化炉燃烧器烟气,转化炉燃烧的原料为天然气和解吸气,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本项目转化炉燃烧器使用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4.6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能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特别排放限值。所以本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包括脱盐水站浓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脱盐水站浓水和锅炉排污水均属于清净下水,可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本项目按照从严考虑,排入污水管网。食堂废水(112m3/a)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214.2m3/d)合并,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河西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厂进水水质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河西污水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湘江。本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项目东、北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南、西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本项目设备噪声在采取有效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措施,再经厂房、围墙阻隔、绿化带吸收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起定期交由环卫清运;厨余垃圾交由厨余垃圾处置公司收运处理;废脱硫剂、废转化剂、废中变催化剂、废吸附剂、脱盐水产生的废滤芯、废滤膜由对应的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均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上述措施处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和有效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对本项目进行了公示,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没接到任何不良举报信息。由此可以看出,群众是支持本项目建设的,同时希望建设单位做好各种污染治理措施,使各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