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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臻诚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5.8万吨/年特种助剂及功能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湖南臻诚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5.8万吨/年特种助剂及功能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臻诚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5.8万吨/年特种助剂及功能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5.8万吨/年特种助剂及功能高分子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臻诚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臻诚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在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5.8万吨/年特种助剂及功能高分子材料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0012.75m2(约30.019亩),总建筑面积13120.35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辅助设施用房、综合楼、辅助公用设施及环保设施等。项目分两期实施,二期工程依托一期工程建筑设施,仅安装设备。一期年产2.07万吨特种助剂及功能高分子材料,其中粉体消泡剂1500吨/年、水性丙烯酸乳液10000吨/年、环保胶黏剂2000吨/年、聚乳酸200吨/年、有机硅表面活性剂3000吨/年、水性环氧乳液及固化剂4000吨/年;二期年产3.73万吨特种助剂及功能高分子材料,其中粉体消泡剂新增1500吨/年、水性丙烯酸乳液新增20000吨/年、环保胶黏剂新增3000吨/年、有机硅表面活性剂新增3000吨/年、聚乳酸新增1800吨/年、水性环氧乳液及固化剂新增6000吨/年、特种水性涂料1000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污染防治:废气污染防治。有机废气采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速率要求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VOCs废气的产生与排放。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由30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估算结果,拟建项目各废气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可见,本项目外排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均能满足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建议厂界外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废水污染防治。废水污染防治。废水进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微电解+Fenton氧化法+水解酸化+A/O法处理工艺,经处理后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的三级标准和攸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总排口外排攸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洣水。 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源头控制,做好工程分区防渗,实施地下水污染监控。 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检修,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处置。合理处置固体废物,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将各种废物分类堆存。危险废物做到安全贮存及妥善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环保设施运营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污染物处理长期稳定达标,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