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环评审批 > 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株洲怡美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35万件铁路轨道交通零部件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株洲怡美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35万件铁路轨道交通零部件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怡美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35万件铁路轨道交通零部件整体搬迁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5万件铁路轨道交通零部件整体搬迁项目 |
建设地点 | 醴陵市醴陵市中小企业产业园(左权镇油田村) |
建设单位 | 株洲怡美机车配件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醴陵市醴陵市中小企业产业园(左权镇油田村),主要产品为轨道交通零部件,年产量为35万件,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23.5亩m2。项目拟于2020年7月上旬开建,将于2020年10月底建成投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噪声防治措施:建设单位拟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措施,进一步减缓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的,具体措施和对策如下: (1)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车间内及车间外各设备合理布置,风机等设备作基础减振等措施; (2)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况,防止非正常工况下的高噪声污染现象出现; (3)加强对进出企业的车辆进行管理,尤其是鸣笛管理,夜间禁止运输。 通过采取上述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设备产生的噪声会大大削减,根据预测结果,建设项目建成营运后产生的噪声在厂区边界外 1 米处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 50dB(A))。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水帘柜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的废水处理措施对环境无较大影响。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喷漆、烘干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漆雾颗粒及VOCs。喷漆房内的喷漆废气采用+水帘柜+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烘干房内的废气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尾气经处理后经15m排气筒外排。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办公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