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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优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胶粘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湖南优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胶粘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优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胶粘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优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胶粘新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攸县攸州工业园吉龙路6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优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收购原株洲创兴人造板有限公司位于株洲市攸县攸州工业园吉龙路6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面积53333.6平方米,即80亩)和厂房(总建筑面积9975.32平方米)建设本项目。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现有车间、厂房、办公楼、宿舍的改建、修缮,新生产线的建设和配套生产设备的安装等。项目以PET原膜等塑料薄膜为基材、经涂布、烘烤、收卷、复卷、分切等工序生产PET丙烯酸酯保护膜等多种功能薄膜新材料产品。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设计共建设10条高速精密涂布机生产线和一条PE原膜生产线,配套建设2套4万m³/h蓄热式氧化炉(RTO)废气治理装置等设备设施,至三期全部达产后形成约10000万㎡/a功能薄膜新材料产品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约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8万元,占总投资2.3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胶带生产过程中产生TVOC、甲苯以及废气经RTO装置热力燃烧产生的SO、NOx,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RTO装置TVOC废气治理效率可达99.30%以上,废气有组织排放能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胶粘剂制造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本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因此,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外排废水(生活污水、质检、研发废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攸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属于攸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现处于正常运营。项目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水量约占攸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日处理能力的0.136%。项目污水排入攸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可行。本项目外排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对洣水的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的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涂布生产线的涂布机、分切机、PE原膜线的淋膜机、制胶车间和胶水配制车间的搅拌机以及凉水塔、风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加上距离衰减、植被吸收等因素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本项目的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PE原膜生产淋膜过程产生的废PE料、胶带分切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研发、质检废料、涂布线废抹布、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物、容器、废机油、普通废包装物、生活垃圾等。本项目固体废物种类较多,而且其中大部分属于危险废物,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后,本工程各类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很小。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地下水环境的污染。 6)、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是火灾风险、TVOC废气非正常排放风险、地下水污染风险,通过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可以使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减少损失,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环境风险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