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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华昇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功能性聚酰亚胺薄膜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时代华昇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功能性聚酰亚胺薄膜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功能性聚酰亚胺薄膜产业化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标准厂房B2栋二单元 |
建设单位 | 株洲时代华昇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投资49189万元购置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土地81.5亩,按项目工艺技术要求建设薄膜车间26029.1m2,配套设施1639.68m2,建设一条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后,可达年产功能性聚酰亚胺薄膜1080万平方米/a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本工程的废水主要循环冷却水、废气处理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循环冷却水无外排,循环使用;废气处理废水每年更换一次,送具有危废资质单位合理处置。根据工程分析,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4m3/d,主要为车间内职工冲厕废水和洗脸手废水,考虑1.2的波动系数,化粪池处理方法设计处理量为4.5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株洲县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依次排入排水渠、渌江、湘江。 固体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合理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本工程设备运行噪声采取车间隔声、设备底部加装减震垫和基础减震等措施降噪。 废气污染防治: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和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反应釜内聚合放热产生的少量DMF废气被缓冲罐DMF溶剂液封,但投料同时为了保持常压并隔绝空气,排出保护性氮气,氮气释放过程中(常温)带出少量DMF,拟采用负压抽风后进入废气管道再采取水喷淋吸附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排放的DMF能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标准要求;工艺废气中DMF、促进剂产生量分别为2173.5t/a、756.76t/a,采用DFTO焚烧装置处理,处理后排放的DMF能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要求,排放的VOCs能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要求,排放的SO2、NOX、烟尘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