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影响 (1)项目自身废水 项目厂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体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再排入项目污水处理工序;脱水滤液、冲洗废水经收集后泵入项目污水处理工序中进行处理。项目正常运营时,出水水质可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46-2018)二级标准要求,措施可行。 (2)污水处理工艺可行性 本项目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多级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精密过滤+紫外消毒”的工艺。根据《株洲污水系统综合治理一期PPP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项目各工段处理效率详见下表: 表1 各工段处理效率表(单位:mg/L) 污染物指标CODCrBOD5SSTNNH3-NTP设计进水水质mg/L25013020035204设计出水水质mg/L≤40≤10≤10≤15≤3.0(5.0)≤0.5处理程度%≥84.0≥92.3≥95≥57.1≥75.0≥87.5从去除率统计结果可知,项目尾水可以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二级标准。因此工艺可行。 二、地下水环境影响 根据项目方案设计,项目构筑物均采用钢筋混凝土,设计采取设置伸缩缝、止水带、混凝土中掺加复合纤维增韧剂等综合措施,防止由此而产生的盛水构筑物的渗漏。项目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防渗是可行的,在项目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边地下水产生不良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9.4.2“对已按相关标准设计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的建设项目,可不进行正常状况情况下的预测”。 项目生化池及二沉池为地下结构,持力层为粉质黏土、含圆砾粉质黏土等,渗透系数较小,且粘土吸附污染物能力较强,通过粘土的吸附滞留以及生物降解等综合作用,污染物渗入包气带后的迁移速率较小。污水大量泄漏时应当及时停止进水并将发生泄漏的水池排空,避免污水扩散至非污染区造成包气带污染。一周之内挖除受污染土壤并进行清洁土壤置换后,可以降低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因此,事故泄漏时的废水或者污染物进入包气带的量较少,厂区天然地层防渗能力较强,降低了污染物各向扩散的速度,便于厂区采取及时措施以控制污染。另外,项目所需的新鲜水源由市政管网供给,不涉及地下水的采用,因此本项目不会对所在区域的地下水位产生影响。 采取地下水防渗措施后,可以降低厂区基础下的土层防渗量。在采取及时回收等措施的前提下,事故状态下污染物泄漏对地下水影响可控。 三、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AERSCREEN模式计算结果,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废气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没超过标准限值的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的评价工作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本项目硫化氢和氨经收集治理后正常工况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因此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本次扩容工程将采取有效的恶臭处理措施,根据影响预测结论,本项目建设运营后,各污染因子在距离厂区最近敏感目标处的占标率均小于10%,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明显影响。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北面相邻的早禾坪村居民等。为准确的判断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环评对运营期噪声进行预测。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泵房、鼓风曝气装置、污泥泵房和污泥脱水机房等动力设备,均为点声源,布置在建筑内部,噪声级在85~95dB(A)之间。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各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综上,本项目噪声影响可控,影响范围有限,对周边的影响较小。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预处理环节栅渣、沉砂池沉砂、剩余污泥、废灯管和生活垃圾。 栅渣和沉砂的成分组成较为简单,可以混同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厂内设置垃圾站,作为临时暂存场所,同时加强日常清运管理,避免二次污染。 项目剩余污泥经过厂内浓缩脱水处理后含水率≤50%,于贮泥池暂存,定期转送至株洲市内新型干法水泥厂协同处置。 紫外线消毒环节运营中产生的废灯管属于HW29含汞废物,危废代码900-023-29,厂区内设计危废暂存间,每次检查维护工作更换下来的废灯管单独用容器收集后于危废间内暂存,并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 实验室废物包含实验废液、废弃化学品、试剂瓶,属于HW49其他废物,产生量为0.02t/a,拟在厂区内危废间暂存后,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各类动力及机械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废润滑油等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危险固废,该部分危废产生量约为0.05t/a,拟在厂区内危废间暂存后,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分类收集和处置,均能满足相应的处置要求,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分析 1、恶臭气体事故排放 正常情况下恶臭气体经收集处理后于排气筒集中排放,事故排放情景则为直排。由于项目主要产臭环节均采取密封处理,臭气释放后大部分仍旧会存在于除臭系统内部管道、滤池内,随着事故时间延续通过排气筒溢出。因此,本厂恶臭气体事故排放影响范围很小,影响可控,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尾水事故排放 可能导致尾水超标排放的原因有:①进水水质超标;②停电;③关键设备故障,比如活性污泥运行不稳定、格栅故障、加药系统故障、鼓风系统故障、沉淀池故障等。这些事故如果发生,将可能导致尾水超标外排,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根据预测结果,项目非正常排放按照进厂水质进行预测分析,与事故排放情景相同。预测结果显示在事故排放情况下,会对下游控制断面和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尤其是枫溪港入湘江河口控制断面的水质造成影响。事故排放仅在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极为低下时发生,发生可能性极小,但为保障下游水环境,必须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非正常排放事故的发生。 3、污水管道和泵站泄漏事故 根据不同管道破裂原因,泄漏量有所差别,地下式管道泄漏不易发现,泄漏时间长,影响程度较大;人为挖破导致地上式管道泄漏的,瞬时泄漏量较大,但能够很快得到控制,影响时间短,但在通过采取措施将泄漏污水收集并处理的情况下,影响较小。厂内污水提升泵因停电或部件损坏而造成运行故障,会使处理设施中污水溢流,污染周边土壤、地下水,未及时处理则会通过厂内雨水管网排入地表水体,一般事故可见度高,能及时响应处理,影响可控。 4、化学品泄漏事故 (1)小包装危化品泄漏 A.泄漏源强:实验室和加氯间小包装危化品主要有酸碱、次氯酸钠等药剂,均采用玻璃瓶或塑料瓶装,泄漏事故以操作过程中失手打破包装瓶、倾倒等为主,一般储存时不会发生泄漏事故。考虑完全泄漏,泄漏量一般在500mL(0.9kg)以内。 B.后果分析:固态危化品泄漏后清扫即可;液态危化品泄漏情景下,由工作人员根据各操作规范合理处置,影响可控制在室内,不会影响至外环境。可能导致的后果主要包括财产损失、工作人员人身伤害等。事故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化学品、废抹布、破损包装容器等需按规范要求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防止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2)润滑油等包装桶泄漏 A.泄漏源强:润滑油等油品采用180L铁桶储存,润滑油粘性大,在倾倒情景下,泄漏量仍然较小,如无人管理,可能泄漏完毕。考虑完全泄漏,即泄漏源强约为140kg。 B.后果分析: 1)大气环境后果分析:润滑油等油品不易挥发,因此,不考虑其大气环境影响后果。 2)水环境后果分析:油品一旦发生泄漏,立即将破损处朝上或转移破损罐内油品至其他空桶中暂存,防止油品继续泄漏,减少泄漏量。 机修车间润滑油储存处发生油品泄漏事故,由于车间内地面硬化、门口设门槛拦挡、油品粘性大,油品泄漏后一般在车间范围内,不会污染厂区地面、不会进入外环境。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尾水超标排放,将对枫溪港及湘江水质产生影响,应采取严格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加强日常演练。 (2)设立危险化学品专用贮存区,使其符合贮存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条件(如防晒、防潮、通风、防雷、防渗、防雨、防静电等);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氯贮存设施/设备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尽量减少生产场所和仓库堆存量。 (3)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对从事危险化学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常性对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4)对运转设备机泵、阀门、污水管道材质的造型选用先进、质量可靠的产品,定期检修,保证运转顺畅,确保运行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关键设备要备足维修器材和备用设备,保证一旦事故发生能及时处理。 (5)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包括计量、采样、监测、报警等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整运行参数,以控制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6)事故发生后立即拉响警报,查明事故原因,分工负责,协调处理事故;组织抢修,迅速排除故障,恢复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事故情形较大时应报告有关部门,组成城建、环保、工业等部门的事故应急小组进行调控。 (7)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对下游取水单位(望城水厂、铜官水厂)进行事故情况通报,以便做出应急保护措施。 (8)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记录事故发生原因、工况,以便不断总结经验,杜绝事故重复发生。 综上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尾水超标排放,在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对厂区实施双电源控制的情况下,可以得到有效预防。当出现事故时,根据风险事故应急计划,事故影响可以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