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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鼓石水电有限公司茶陵县鼓石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茶陵县鼓石水电有限公司茶陵县鼓石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黄坪电业有限公司茶陵县鼓石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县鼓石水电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火田镇鼓石村沙江组 |
建设单位 | 茶陵县鼓石水电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茶陵县鼓石水电站采用筑坝引水进行发电,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320+2×400)1120KW。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9.1m3/s,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为350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125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噪声防治措施:水电站在运行过程中,发电机设备将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噪声强度介于70~85dB(A),电站对发电机设备安装基础减震,设置隔声等措施,对项目周边环境没有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厂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灌溉。 本项目属于无调节式引水发电方式,电站整个生产发电过程,利用的是水的势能转换为电能,对水量并没有消耗,工程运行期导致的流量、流速、水温、泥沙情势等方面的变化也很小。根据《湖南省茶陵县鼓石水电站“一站一策”实施方案》,整改方案:电站已有生态流量泄放措施,为宽×高(3m×2m)闸门,属于有节制的泄放设施,本次整改通过在闸门底部设置控制闸门不完全关闭的隔墩,利用闸门不完全关闭泄放生态流量,泄流能力为0.91m3/s,满足坝址生态基流的要求。增设生态流量在线监测设施,生态流量监测数据接入省、市、县级小水电信息管理平台。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电站运营期间,厂房区、生活区及至各值班室均采用电采暖,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无气型污染源。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机修废机油、含油劳保用品收集后暂存于站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格栅渣和职工生活垃圾运至村垃圾收集点处置。电站营运期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生态流量合理泄放,以及有外部水源补充开发河段水量的天然优势,坝下游河段的水生生物和河岸两侧陆生生物用水需求可得到满足,受项目运营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