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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梨木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炎陵县梨木坳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更新时间:2020-11-20 作者: 字体:

炎陵县梨木坳有限责任公司炎陵县梨木坳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炎陵县梨木坳水有限责任公司炎陵县梨木坳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炎陵县梨木坳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

炎陵县沔渡安康村梨木坳组

建设单位

炎陵县梨木坳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河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梨木坳水电站位于炎陵县沔渡镇安康村梨木坳组,拦河坝共两座,位于沔水支流九都河,水电站为引水式水电站,采用明渠和隧洞将拦河坝(柳树坝拦河坝和粗石坑拦河坝)上游来水引至压力前池,再经压力管道至厂房发电。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水电站工程等级为Ⅴ等,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50年一遇。水电站装机容量1000(2×500)kw,设计利用水头52.5m,为引水式水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480万kw.h。工程于20025月动工兴建,20044月建成运行至今炎陵县梨木坳水电站工程建筑物主要有:浆砌石重力坝两座,柳树坝拦河坝:4m,坝顶长30m,粗石坑拦河坝:4m,坝顶长20m;全长240m的矩形引水渠道一条,长860m和长510m的城门洞型引水隧洞各一条;压力前池一座,采用浆砌石结构,占地面积30m2压力钢管2根采用单机单管供水方式,每根长140m;发电厂房1栋,占地面积220m2升压站占地面积15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项目的施工期已结束,电站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已经完成自然恢复,目前植被恢复情况良好,无裸露迹地、边坡存在,电站建设期间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已经基本消除,区域环境现状良好。

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水电站无生产废气产生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运行期采取修建化粪池等设施进行处理后用于厂区菜地浇灌。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电厂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及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少量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箱内,由专人收集后集中送至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电站厂区设置废油暂存间,集中收集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少量废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水轮机及发电机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优化机组运行工况,提高机械制造和安装精度、提高机组整体性,对发电机组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确保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1)施工迹地植被恢复,各施工迹地清理后开展植被恢复或复垦;(2)加强环境管理,对发现的保护野生动物进行救护;(3)生态流量泄放措施:现状大坝正在进行整改,整改后设置生态流量泄放保证下泄10%的生态流量要求,并设置流量监控设施(流量计摄像头等);(4)对鱼类采取增殖放流鱼类生境恢复措施。

营运期应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保留生态基本流量,避免出现脱水段。采取人工放流,落实鱼类增殖放流措施,切实保护好鱼类资源。

加强事故状态下对电站油收集、暂存及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废油应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不外排,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