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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攸县金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株洲市攸县金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攸县金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
建设地点 | 攸县大同桥镇新塘村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攸县金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华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市攸县金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于2008年建成投产,在攸县大同桥新塘村土屋场组建设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接收攸县县内合法程序报废的汽车进行拆解,不涉及进口报废汽车拆解。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拆解车间、产品堆放区,精细拆解区、可回收区、报废汽车储存区、污水处理区等功能区进行改造,建设固废和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各类危险废物新增一套污水处理设施。 年生产规模为年拆解废旧汽车600辆/a(包含大型车100辆,中小型车500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项目的施工期已结束,厂区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已经完成自然恢复,目前植被恢复情况良好,无裸露迹地、边坡存在,厂房建设期间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已经基本消除,区域环境现状良好。 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火焰气割产生的烟尘、燃油和废油液抽取、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制冷剂回收废气以及食堂油烟废气。火焰切割产生的烟尘:项目使用乙炔和氧气切割,产生量很小,排放速率和浓度较低,用排风扇加强通风就地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燃油回收废气和制冷回收废气:项目采取加强对报废汽车检查,发现液体或气体泄露立即进行回收、补漏处理;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及《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要求进行拆解作业;使用专用油液抽排装置或制冷剂回收机以及专用封闭容器收集车内废油及氟利昂,确保排空收集过程在封闭环境下进行;进行排空检查,确保废油排空率达90%以上、氟利昂必须安全回收;食堂废气: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废水、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废水处理设施(沉砂池+隔油池+溶气气浮+砂滤器+炭滤器)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周边沟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用于周边林地菜地灌溉,不外排。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在采取全面的防渗措施之后, 项目可有效的防止物料下渗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问题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人员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及量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箱内,由专人收集后集中送至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分类储存在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相关企业;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液、废燃油、废防冻液、废蓄电池、废电子部件等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为安全气囊引爆器、剪切机、切割机等设备的机械噪声。 从运营期声环境预测结果分析,项目采取构筑物隔声、基础减振、特别是对安全气囊引爆专设封闭的隔音墙库房,使厂界达标。项目噪声对其关心点的声环境影响不大,是可接受的。建设项目工艺不复杂,但产噪设备较多,主要布置在拆解预处理车间和拆解车间内,噪声污染面不大。由于现状声环境较好,现状监测均达标,预测结果表明厂界昼间可以达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