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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材(株洲)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兆瓦 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中建材(株洲)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兆瓦
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中建材(株洲)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兆瓦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建材(株洲)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兆瓦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中建材(株洲)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在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新建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线,占地面积约158亩,生产规模为年产300MW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碲化镉联合车间,设有1条年产300MW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生产线,分为1#和2#两条平行的流水线,每条流水线由前段镀膜线和后段封装线组成。前段镀膜线由基片预处理、CSS沉积、PN结活化、刻蚀处理和背电极制备5个生产工序组成;后段封装线由封装和产品测试2个生产工序组成。项目劳动定员274人,年工作330天,采用3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CSS镀膜、活化层退火、膜层溅射、背电极镀膜、碎玻璃除尘和激光刻线清边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E12、F8、H14级高效离子过滤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颗粒物、Cd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排放限值要求,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最高允许要求;层压和减反镀膜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UV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最高允许要求;活化层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SDG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HCl、NO2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排放限值要求;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含镉废水采用化学沉淀+膜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各项指标均可达到原水水质要求,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含镉废水处理系统膜处理浓水和显影清洗废水采用MVR蒸发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排至东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至渌水。 地下水环境影响——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易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有关污染源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 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各高噪声源采取基础减震、加装消声器、置于室内等措施,降噪效果明显。 固废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粘贴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