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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澳维膜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化二期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更新时间:2021-04-19 作者: 字体:

湖南澳维膜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化二期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澳维膜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化二期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化二期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攸州工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澳维膜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朋乐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拟投资6000万元,在现有工程的东、南侧扩增占地面积15500m2(约合23.22亩),建筑面积12000m2,新增6条高分子膜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高分子膜材料产业化二期基地,基地建设完成后高分子膜产能在现有产能的基础上增加1500m2/a,即由现有工程的960m2/a增加到2460m2/a。对现有工程采用的天然气锅炉供热更改为园区集中供热,原有天然气锅炉不进行拆除,作为备用供热设备保存,同时,建设单位拟将现有工程的危化库搬至本项目新建场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扩建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纯水站排水、DMAc回收站废水、覆膜工段界面聚合过程产生的哌嗪废水、覆膜工段后处理过程产生的柠檬酸及无机盐综合废水、覆膜工段废气处理措施产生的废水、车间拖地废水、生活污水本次扩建项目外排废水与现有项目废水共用同一个排口,纯水站排水直接通过排口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DMAc回收站废水覆膜工段界面聚合过程产生的哌嗪废水)、覆膜工段后处理过程产生的柠檬酸及无机盐综合废水、覆膜工段废气处理措施产生的废水、车间拖地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内新建污水处理站内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洣水。

2、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覆膜工段废、刮膜工段配料、涂布及后处理等过程DMAc废气、DMAc 回收装置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覆膜工段废气多级活性炭吸附装置+315m高排气筒(P6P7P8)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刮膜工段中配料、涂布及后处理等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DMAc废气,现有项目刮膜工段均在密闭箱体内进行,整个刮膜工段均在密闭式空间处理,车间内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DMAc回收装置废气稀酸吸收+15m排气筒(P9)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强为生产设备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本项目四周厂界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噪声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本项目边角料及报废膜由原厂家回收;一般废包装袋、化学物质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RO生产厂家回收处理,污水处理污泥收集、暂存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固体残渣、废活性炭收集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区,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