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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湖南株洲白关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湖南株洲白关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湖南株洲白关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白关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 |
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4688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桂团杨线(团山侧)/团衡线(团山侧)改接白关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团月线(团山侧)/团螃线(团山侧)改接白关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团东庆线(团山侧)/团三南线(团山侧)改接白关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新建白关~南华~六零八110kV线路工程;新建白关~南航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总长度约17.5k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废水污染防治:、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要划定 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道路要尽量利用已有道路;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季施工;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 固体污染防治:在工程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别堆放,并安排专人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处于可控状态。 噪声污染防治: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 生态环境: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圈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业主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输电线路采用张力放线等先进的施工工艺,减少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的破坏。严格控制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区域,减少对于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减少对于野生动物生境的改变。 营运期: 废水污染防治:本工程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固体污染防治:本工程营运期无固废产生。 噪声污染防治:本工程营运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大气污染防治:本工程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电磁污染防治:根据类比监测数据,本工程投运后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