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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发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市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相关内容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株洲市城发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市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相关内容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城发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市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相关内容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市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相关内容调整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金山街道办事处新市村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城发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市城发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拟对株洲市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进行相关内容调整。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97735m2,总库容约214.23万m3。项目主要用于生活垃圾的应急填埋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固化飞灰的填埋,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库容为49.09万m3,飞灰填埋区库容为165.14万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坝体工程:新建垃圾主坝和分区坝各一座,垃圾主坝最大坝高28m,分区坝最大坝高32m;2、地表水导排工程:新建场外截洪沟,长约1880m;3、渗滤液导排工程:新建渗滤液导排盲沟,总长约433.95m;建设应急填埋区渗滤液输送管总长989m,飞灰填埋区渗滤液输送管总长989m;4、防渗工程:新建固体废物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区(应急填埋区)防渗面积约34134.5m2,飞灰填埋区防渗面积约89931.8m2;5、地下水导排工程:新建地下水导排盲沟,长约511.89m;6、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区(应急填埋区)渗滤液调节池和飞灰填埋区渗滤液调节池一座,渗滤液调节池容积分别约为1200m3和7000m3;7、道路工程:新建永久性厂内道路约1245m,新建临时道路约413米;8、附属工程:新建洗车槽一座;新建路灯照明系统和监控设施;对原有办公楼进行装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污染防治:废气污染防治。填埋气和渗滤液调节池废气采用火炬燃烧装置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措施,通过加强车辆密闭运输、洒水、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通过减少作业面、喷洒除臭药剂、加强填埋后覆盖、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减轻臭气对环境的影响,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根据估算结果,本项目场界外各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未出现超标情况,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以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内边界为起点外延500米范围为卫生防护距离。 废水污染防治。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渗滤液、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废水收集后依托南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 中排放限值后经专管排入龙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源头控制,做好工程分区防渗,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实施地下水污染监控。 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检修,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处置。合理处置固体废物,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填埋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防渗工程建设,加强环保设施运营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污染物处理长期稳定达标,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