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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湖南株洲醴陵福港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湖南株洲醴陵福港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株洲醴陵福港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株洲醴陵福港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 |
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913.29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1×50MVA主变压器(2#主变压器),低压无功补偿1×(3.6+4.8)Mvar。本期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位置建设,不新征用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废水污染防治:、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季施工;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 固体污染防治:在工程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别堆放,并安排专人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处于可控状态。 噪声污染防治: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 生态环境:福港110kV变电站本期拆除原有事故油池并在原址新建一座有效容积25m 3 的事故油池,有效容积能够满足最大一台主变压器100%油量。 营运期: 废水污染防治:本工程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固体污染防治:本工程营运期无固废产生。 噪声污染防治:本工程营运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大气污染防治:本工程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电磁污染防治:根据类比监测数据,本工程投运后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