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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原子簇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粉末冶金纳米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更新时间:2021-12-14 作者: 字体:

株洲原子簇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粉末冶金纳米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粉末冶金纳米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粉末冶金纳米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创新工业片区科创园标准厂房19#D

建设单位

株洲原子簇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购买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创新工业片区科创园标准厂房19#D(西侧为1F砖砌围护轻钢结构厂房,东侧为附属3F混凝土框架结构办公楼)建设而成项目占地面积1459.61 m2建筑面积 1825.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购买已建成1F 标准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各式球磨机、压力机、烧结炉、磨床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设施以碳化钨粉、钴粉等原料进行粉末冶金纳米硬质合金材料加工生产,拟形成年加工纳米硬质合金材料40t/a生产规模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以及废气、噪声治理和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环保:

1、地表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建成化粪池进行处理,经处理后CODBOD5SSNH3-N浓度分别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可做到达标排放,同时满足河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地下水:本项目排水遵循雨污分流原则,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道;项目厂区地面均采用水泥硬化措施,正常状况下,本项目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并得到有效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不会四处溢流下渗污染地下水水质,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原料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利用或妥善处置,也不会对周围地下水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运行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3大气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经采取烧结炉自带成型剂冷凝回收装置回收后共用1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干燥酒精采用二级冷凝回收处理,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可做到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VOCs厂界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排放限值。颗粒物、VOCS最大落地浓度分别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 中表D. 1 的限值要求。

4、声环境: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湿磨机、烧结炉、喷砂机、各式机加工设备等噪声,通过设备合理布局,厂房减振隔声、消声、自然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本项目建成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金属粉尘、废包装材料、废石墨等;在车间原辅料房内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石墨经收集外卖,在合理暂存处置后,一般工业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成型剂、废酒精等,拟分类储存于密闭容器内,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在做好密闭暂存、危废暂存间的防渗措施后,危险废物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基本不造成影响。

6、环境风险:建设单位通过加强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基本能够满足当前风险防范的要求,可以有效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和处置,使该公司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项目的事故风险为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