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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清泥湾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屠宰场及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更新时间:2021-12-16 作者: 字体:

湖南清泥湾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屠宰场及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清泥湾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屠宰场及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清泥湾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屠宰场及食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醴陵市石亭镇樟树村

建设单位

湖南清泥湾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屠宰及食品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屠宰车间豆制品及腊制品加工车间净配菜加工楼冷库、办公楼、废水处理站屠宰车间年屠宰生猪量为20万头生产新鲜肉4200t/a;食品加工中腊肉的年产量为1000t/a,豆腐年产量为300t/a,净配菜为2531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屠宰废气、待宰栏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恶臭经通风、喷洒生物除臭剂后厂界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锅炉废气采用天然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中的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15m高排气筒外排,油烟外排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地表水环境影响——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废水量约175374.2t/a,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能够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肉制品加工中一级标准的较严标准后外排,根据预测废水外排对纳污水体石亭河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工程后,厂界和环境敏感点噪声均可满足标准要求。本工程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影响不大,厂界噪声仍能达标排放,且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有限。

固废影响——各类废物均得到了安全妥善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