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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电子材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金山科技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次扩建工程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9510.2m2,总建筑面积20668.2m2。本次扩建项目新建3条主生产线,包括氧化镓生产线、氧化铟生产线、高纯金属镓生产线,建成后设计可达年产320t电子材料的生产能力。其中氧化镓生产线建成后设计可达年产氧化镓110t;氧化铟生产线年产氧化铟110t;高纯金属镓生产线年产高纯镓100t。 另外,配套建设2条辅助生产线:1条回收生产线、1条副产品回收线。回收生产线主要是回收公司现有生产线产生的低纯度物料中的金属(镓、铟、锡)并将其回用于现有生产线做原料,实现废物厂内闭环回收、综合利用。回收生产线年回收金属(镓、铟、锡)280t回用于现有生产线做原料;副产品回收线主要是回收本工程废液中的无机盐类。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本次扩建工程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滤液、清洗废水、浓缩工序冷凝水、生产容器清洗废水、设备冷却用水、酸雾净化水、碱雾净化水等。滤液进入副产品硝酸铵回收生产线,不外排;设备冷却用水只需定期补充损耗,无外排。外排废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浓缩工序冷凝水、生产容器清洗废水、酸雾净化水、碱雾净化水、纯水制备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是pH、COD、氨氮、SS等,生产废水均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系统+生化处理(A/O)+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与纯水制备废水一并通过总排口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总排口外排。上述所排污染物浓度可以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废水通过废水总排口外排,经污水管网排入龙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依次排入建宁港、湘江。 固体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合理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本工程设备运行噪声采取车间隔声、设备底部加装减震垫和基础减震等措施降噪。 废气污染防治:本工程含酸废气收集后进入多级碱液吸收处理,经处理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能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高纯镓生产线盐酸雾收集后进入碱液吸收处理,经处理后,氯化氢排放浓度能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碱雾分别收集后,拟集中采用1套清水吸收系统处理,经处理后,NH3排放浓度能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回收生产线粉碎工序、副产品回收线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各自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入空中,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采取网络、报纸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