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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茶陵县严塘镇湾背钨矿废渣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茶陵县严塘镇湾背钨矿废渣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茶陵县严塘镇湾背钨矿废渣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县严塘镇湾背钨矿废渣综合治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严塘镇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旁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健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环境治理项目,位于茶陵县严塘镇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旁,项目红线范围为47680m2,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对场地内遗留的厂房进行拆除整理,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转运至场区内填埋处置,对场地内的3个废弃水塘的积水抽排处理;在场地内建设一座库容10万m3的一般二类工业固废填埋场,将场区内堆积的9.7万余方废渣、尾砂及建筑垃圾等进行开挖清理,集中安全填埋处置;所有工程完工后,再对场地进行生态恢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环境空气影响与防治。项目施工治理期间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包括遗留建筑物拆除扬尘,污染废渣和尾砂清挖、转运、堆存扬尘,建筑垃圾、废渣和尾砂填埋扬尘,车辆运输扬尘等。通过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边施工边洒水作业,废渣和尾砂分区分层开挖,入填埋场分区分层填埋,分层压实,填埋作业完成后,及时封场并进行生态恢复,项目施工治理期间产生的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很小,区域环境质量基本维持现状。 2、水环境影响与防治。项目施工治理期间产生废水主要为挖掘区域基坑积水、洗车废水,以及填埋作业区产生的渗滤液,废水量较小,废水统一收集后,经一体化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就近排放或回用,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影响与处置。项目施工治理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废渣、尾砂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和废渣、尾砂清运至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由集中收集,定期清运,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污染影响与防治。项目施工治理期间产生的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压实机、废水处理设备、运输车辆等,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做好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场界噪声能够达标,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5、封场后污染影响与防治。本项目属于环境治理项目,治理工程完成后,不会有固废、噪声产生。同时,在工程完工后,做好生态恢复,如覆盖植被等,不会因地面裸露而产生扬尘污染。 本项目封场后的污染源主要是封场后将继续排放少量的渗滤液。渗滤液仍需经场地内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附近自然排水沟,若渗滤液未经处理2年内能够稳定达标,则一体化处理设备可以停用。封场后仍需继续维护管理,直到稳定为止。以防止覆土层下沉、开裂,致使渗滤液量增加,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体失稳而造成滑坡等事故。同时封场后,应设置标志物,注明关闭或封场时间,以及使用该土地时应注意的事项。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