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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石片区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更新时间:2022-02-18 作者: 字体:

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石片区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石片区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石片区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清水塘工业区中部

建设单位

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为废渣治理项目。主要完成废渣治理总方量360252m3,其中对14125m3危险废物和规划标高以上75705m3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清理后,运至株洲市周边可接收的单位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规划标高以上84465m3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开挖、清运至株洲市周边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填埋处置;对规划标高以下185910m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原位封存,场地整形,生态恢复后实施风险管控。总投资6995.19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与防治。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作业、运输车辆等施工扬尘,主要污染物为扬尘和含NOxCOTHC(碳氢化合物)等的汽车尾气。施工扬尘、填埋作业扬尘通过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同时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堆放场地表面覆盖塑料薄膜防风;废渣清挖后裸露地面采取采取防尘覆盖措施;道路运输扬尘采取施工现场垃圾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冲洗车体,净车出场等措施,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与防治。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其中施工废水包括车辆清洗水、雨水及基坑废水。本项目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依托周边公用厕所,本项目无生活污水排放。施工废水经一体化重金属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株洲市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利用厂处理后排入霞湾港,最终汇入湘江废水处理采用移动式一体化重金属废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为160m3/d,废水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表1标准的要求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株洲市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利用厂深度处理后,尾水经霞湾港流入湘江,对区域水环境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影响与处置。本项目废渣治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开挖废渣、废水处理设备污泥、清表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开挖废渣包括异位处置废渣和回填废渣,分类外委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或原位管控;废水处理设备重金属沉淀池产生的污泥通过污泥管用污泥泵排到底泥堆场中,进行稳定化固化处理。经鉴别后,若属于危险废物,与项目废渣危险废物一同处置;清表垃圾及建筑垃圾清运至清水塘老工业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项目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集中管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有效处置。

4、噪声污染影响与防治。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施工期挖掘机、运输车辆、填埋作业机械、水泵等机械设备噪声。通过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布局施工现场、运输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等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建设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标准限值要求,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