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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区渌口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更新时间:2022-03-24 作者: 字体:

渌口区渌口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渌口区渌口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渌口区渌口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杨梅村、湾塘村

建设单位

渌口区渌口生猪定点屠宰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净用地面积13053.32m2(约合19.58亩),总建筑面积约 4032m2,其中办公区916m2,待宰圈1050m2、生猪屠宰车间1260m2、连廊80m2、设备房210m2、污水处理站480m2、门卫房3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F待宰圈、11F屠宰车间、13F办公生活楼、11F设备房,计划引进生猪屠宰线1条,年屠宰(代宰)生猪16万头;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以及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和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环保:

1、地表水: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格栅+隔油沉淀+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 3 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王家洲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者后采用专管排入东侧渌枫大道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王家洲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下水:本项目排水遵循雨污分流原则,项目建设期要对场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运营期要加强对废水处理池以及收集管道的维护管理,定期监测场址及下游地下水水质状况,指定跟踪监测计划,将对地下水的污染风险降低到最小。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运行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3大气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项目正常情况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待宰圈+屠宰间+污水处理站为联合边界外延200m范围,项目不涉及环保拆迁;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对此范围内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控制,禁止新建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及食品、医药加工等对大气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企业,避免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污染事件。

4、声环境:项目夜间各类屠宰设备不生产,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厂房减振隔声、消声山体阻隔、自然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本项目营运期猪粪、未消化饲料(畜类胃内容物)收集采用密闭粪污车外售作为有机肥原料,日产日清;猪毛、猪鬃集中收集后回收商回收作为毛刷;不可食用内脏及胴体以及病死猪交由交由渌口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定期清理后与猪粪一并外售作为有机肥原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试纸、实验废液、废药品包装材料等检疫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上门转运并进行处置,不自行外运、转移,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6、环境风险:建设单位通过加强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基本能够满足当前风险防范的要求,可以有效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和处置,使该公司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项目的事故风险为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