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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配套码头工程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新坡里 |
建设单位 |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拟在株洲市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新坡里,湘江南岸建设“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配套码头工程”。该项目位于湘江株洲段鲰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距离下游株洲淦田水厂取水口约3.5km,项目与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约3.14km,与划定的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约2.5km。该项目码头征地面积38735m2,总投资43687万元,环保及生态补充投资99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2%。建设4个2000t级散货泊位,其中拟配套建设3个2000t级散货泊位和1个2000t级通用泊位,码头前方作业平台采用直立式钢筋砼框架结构,码头平台尺寸450m×20m(长×宽),码头泊位长度450m。码头设计船型为2000t货船,兼顾其他船只。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货种煤390万t,设计年通过能力510万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工程接纳的均为为运煤货船,不需设置压载舱,无压舱废水。因此,本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到港船舶舱底含油废水、船舶生活污水、码头平台冲洗废水、陆域生活废水、机修废水、流动机械冲洗废水,此外,码头平台还会产生一定量的初期雨水。 船舶机舱油污水由船舶方自行联系有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不在项目区域排放,对区域湘江水质的影响甚微。船舶生活污水由船方委托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项目区域排放,对区域湘江水质的影响甚微。 码头作业带设置环形排水沟、集污池,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沿排水沟进入集污池,经潜水排污泵、压力管道进入陆域含煤污水处理工艺(调节沉淀+混凝沉淀+消毒过滤)处理后,回用于港区洒水降尘及码头平台冲洗用水,在遇到突发情况(连续降雨、降雨量异常等情况),码头区域不能完全回收利用,废水经过泵输入电厂,进行处理,不外排,对湘江水质基本无影响。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与机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定期泵入电厂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对下游取水口及湘江的水质影响很小。 (2)废气 到港煤炭装卸时,将会产生一部分粉尘,由于本工程运输皮带为完全封闭设置,因此起尘环节主要为卸船、转运站。降低此部分粉尘的主要措施,在码头装卸船时,在设备集料斗或护轮坎外侧采取设置挡料板等措施,确保散料不洒落至港池水体。螺旋式卸船机皮带头部设置密闭罩,在物料转运处设置导料槽、密闭罩和防尘帘;螺旋式卸船机在接料斗上口和向码头皮带机供料的导料槽处设置喷嘴组。抓斗卸船机在落料处设置返尘板,降低装卸中煤炭跌落高度等措施。在前沿转运站及码头平台漏斗口分别设置一套干雾抑尘系统,作业时开启进行喷淋洒水抑尘抓斗卸船机码头漏斗口设置一套微雾抑尘系统。码头前沿带式输送机两侧应设置挡风板(墙),其余带式输送机设置防尘罩密封或封闭廊道。带式输送机中转落差处要设置有效的洒漏料接集设施,并采取抑尘措施,落料口应低于周围围挡1米以上。转运站应在转接落料、逸尘点处设置导料槽、密闭罩、防尘帘等密闭设施,在上游皮带机密闭罩和下游皮带机的导料槽等处设置除尘或抑尘设施。码头作业区路面和陆域道路定期清扫和冲洗。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船舶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源,具有近距离的污染特点,船舶废气污染影响仅局限在航道范围内,航道外居民点环境空气质量不受船舶废气影响。本项目所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与船舶停靠区的距离均在300m以外,不会受到船舶废气污染影响。项目周边地形开阔,少量废气经空气扩散稀释后,港区运输车辆尾气不会造成环境空气超标污染。 (3)噪声 本工程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装卸噪声、船舶噪声和港口机械作业噪声、管带机廊道噪声等。 运营期,建设单位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关键部位加胶垫以减少振动,设吸收板或隔声罩或安装消声器以减少噪声等措施,并加强码头内的交通管理,降低航速,禁鸣喇叭,则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不大。 (4)营运期固废影响 本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码头作业人员及到港船舶人员会产生少量生活垃圾、污水沉淀池产生的少量污泥以及码头机械产生的废机油。 建设方在码头设置了小型生活垃圾桶,交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沉淀池污泥经压缩收集后,作为货种回收,同新的货种煤混合后,运至电厂使用,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废机油经收集后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再统一交给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对陆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营运期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废水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和船舶航行对水生生物的影响。项目位于湘江鲴鱼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内,对其可能产生影响。本项目建设单位及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且采取鱼类增殖放流、人工鱼巢,增殖鱼类资源,改善保护区鱼群结构,修复保护区水生态环境,以及必要的渔政协调及管理补助等措施,来补偿生态的影响。已签订了生态补偿协议,生态补偿资金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下达的建设资金计划,分年度支付。工程投入使用后5年,全部付清。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批复要求,全面落实生态影响减缓及生态恢复措施,严格执行生态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生态补偿措施纳入工程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确保工程建设对保护区影响降至主要保护对象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将生态补偿经费纳入项目运行费用,并筹措落实到位。株洲市禄口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动加强或参加对保护区水生生物保护措施相关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加强生态监测。督促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根据监测结果调整和完善相应的减缓措施。负责组织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科研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具体实施,对具体实施进行监督。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