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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分公司110kV桂白线#015、110kV桂梨线#010~#021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更新时间:2022-06-01 作者: 字体: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分公司110kV桂白线#015、110kV桂梨线#010~#021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分公司110kV桂白线#015、110kV桂梨线#010~#021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110kV桂白线#015、110kV桂梨线#010~#021段线路迁改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

建设单位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齐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10kV桂白线#015、110kV桂梨线#010~#021段线路迁改工程项目位于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本项目建设主要为110kV桂白线#015塔、110kV桂梨线#010~#021段实施迁改。

1)110kV桂白线#015塔

110kV桂白线#015杆拆除,在原#015杆大号侧新立单回转角塔Pl一基,新建线路由#014+2杆接至新立Pl塔,最终由Pl塔接至原#016杆。

2)110kV桂梨线#010~#021段

110kV桂梨线#009~#021段杆线拆除(#009塔保留),在110kV桂梨线#002塔上将与110kV桂白线同塔架设的预留线路跳线搭通,新建110kV桂梨线利旧已有的110kV桂白线,同杆架设至桂白线#014+2杆,然后左转,新建单回架空线路向西走线至新立G1转角塔,最后通过在桂梨线#021杆大号侧新建转角塔G2接至原线路,将#022杆拆除,在其小号侧新立耐张角钢塔G3一基。

项目静态总投资为361.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9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噪声。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对于架空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2)对于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严格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场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影响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提前取得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向附近居民公告,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设备。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线路周围敏感目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要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道路要尽量利用已有道路。

运营期输电线路无废水产生。

4、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工程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造成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按原有生态功能进行植被恢复和补偿。

运行期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5、施工固废、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对施工固废及时清运,并通过采取洒水、临时堆土用苫布覆盖、进出站的车辆不带泥上路,并限制车速等措施抑制扬尘产生。

运行期输电线路无固废产生。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及时完成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