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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浦瓷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年铸造、阳极氧化1800吨电瓷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醴陵市浦瓷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年铸造、阳极氧化1800吨电瓷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铸造、阳极氧化1800吨电瓷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铸造、阳极氧化1800吨电瓷附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醴陵浦口镇茅坪村(醴陵市浦口电瓷制造有限公司一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浦瓷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睿鼎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母公司醴陵市浦口电瓷制造有限公司一厂区闲置用地,建设1栋占地面积2496m2、总建筑面积2496m2的标准化厂房及其相关附属设施,设置1条铸造生产线和1条阳极氧化生产线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其中铸造工序加热均使用电能,阳极氧化工序不使用封口液,采用热水封口,无相关镍、铬等一类污染物产生。项目给水、供电等公用工程依托浦口电瓷厂一厂区,员工生活污水依托浦口电瓷厂一厂区既有设施处理;生产废水拟经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投产后能达到年产1800t铝电瓷附件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作业废水为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是COD、SS、石油类等),经隔油沉淀池处理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员工生活污水依托醴陵市浦口电瓷制造有限公司一厂区既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和机械排放废气。其中施工粉尘主要为扬尘,扬尘是施工期间影响环境空气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场地清理和物料运输过程。扬尘排放方式主要为无组织间歇性排放,其产生量受风向、风速和空气湿度等气象条件及施工方式、物料运输车辆的装载方式、车辆的行驶速度情况等因素的影响。施工现场扬尘排放点低,对近距离范围的空气环境影响较大,施工现场周边均为山林地,无相关环境影响敏感点,故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机械噪声难以采取针对性的治理,在施工现场呈无指向发射衰减,拟建项目施工会对场址所在地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本项目施工量较少,施工噪声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模板撞击声等非正常作业产生的突发噪声后,项目施工期施工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做到厂界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建构筑物规模较小,施工场地内不设置施工营地,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施工建筑垃圾。 建设施工期间会产生建筑垃圾,如废弃建筑材料如水泥、木材及其他施工剩余废物料等。建筑垃圾的转运车辆密闭,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对于可以回收的(如废钢、铁等),应集中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不得随意堆放,应按有关规定报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筑废弃物堆放至指定地点;严禁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后,可将施工期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营运期: (1)大气 项目熔化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15m高DA001排气筒外排;制芯、浇铸、清砂、砂回收、压铸废气经集气罩/密闭+布袋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从15m高DA002排气筒外排;抛丸废气经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15m高DA003排气筒外排;阳极氧化废气经集气罩/微负压+碱液喷淋塔处理后从15m高DA004排气筒外排;相关有组织排放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根据预测结果可知,相关污染物地面最大浓度占标率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对厂界的预测结果显示,厂界处颗粒物、VOCs、硫酸雾均未出现超标,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浦口电瓷厂一厂区既有设施(隔油池+化粪池+地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不会对浦口电瓷厂一厂区既有环保设施产生较大冲击负荷,满足已购入排污总量指标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项目生产废水经调节池和自建污水处理站(化学沉淀+机械过滤+精密过滤+离子交换)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106国道下污水管网,进入浦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澄潭江,对周边地表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设置1个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1个5m2危险固废暂存间,通过各项措施均可得到较好的处置,能够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目标;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暂存后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可避免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