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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盾牌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回收拆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更新时间:2022-09-05 作者: 字体:

株洲盾牌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回收拆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盾牌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回收拆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0731- 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废旧锂电池回收拆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高科·科创园17B

建设单位

株洲盾牌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株洲市天元区高科·科创园17B车间进行项目建设。项目租赁面积1300m2建设废旧锂电池生产车间,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以及废气、废水处理和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建设一条年处理1500t/a废旧锂电池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废气来源主要为撕碎、烘干产生的氟化物及NMHC破碎、筛分等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含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

项目运营期生产产线呈负压状态,项目撕碎、烘干产生的氟化物及NMHC经负压收集低温冷凝后,经“碱液喷淋塔+水雾分离器+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P1排气筒排放,可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

项目生产线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经负压收集,各自集料器收集后,通过“二级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P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车间通风,厂界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喷淋塔废水、冷却水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并同时满足河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喷淋塔废水采用生石灰沉淀后,循环使用,更换废液作采用专用容器存放,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初期雨水经沉淀后作为喷淋塔补水使用,未利用部分达标外排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低温冷凝器采用水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为清洁水,仅需要定期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各种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65~90dB(A),通过优先选用高质量、振动小的设备,优化车间内设备布局,高噪设备设置减振底座等措施;通过总平面布置,合理布局,利用建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种类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各类固废处置情况如下:

拟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有机液、废活性炭、废UV光解灯管废喷淋塔更换废液采用专用包装密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拟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除尘灰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混入产品中作为产品出售喷淋塔沉渣收集交固废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环卫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