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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境工程(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增量及替代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更新时间:2022-10-21 作者: 字体:

华新环境工程(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增量及替代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新环境工程(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增量及替代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华新环境工程(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增量及替代燃料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渌口区龙船镇湖塘村华新(株洲)水泥有限公司工厂内

建设单位

华新环境工程(株洲)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璟太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华新环境工程(株洲)有限公司拟投资1.5亿元人民币在华新(株洲)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建设华新环境工程(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增量及替代燃料项目不新增用地,占地面积约11000m2。本次扩建新增生活垃圾协同处置450t/d,扩建后全厂协同处置生活垃圾900t/d,本次扩建新增一般固废协同处置25t/a,扩建后全厂协同处置一般固废40t/a,新建旁路放风系统+窑灰水洗利用系统除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环保措施

1、废气

①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处理车间废气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有生活垃圾预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卸车、破碎和分选产生的颗粒物;一般固体废物预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及破碎产生的颗粒物;RDF及一般固体废物入窑焚烧产生的窑尾废气。

生活垃圾预处理系统生产车间均为全封闭,车间内部呈负压状态,四周设置有吸风口,收集的废气采用化学洗涤处理后通过40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一般固体废物处理依托现有的一般固废车间,生产车间为封闭车间,一般固废处理系统破碎产生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臭气经碱洗+UV光解+活性炭吸附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依托现有一般固废车间环保设施,共一根排气筒)。

②水泥窑窑尾烟气

本项目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基本上不会对窑尾烟气中粉尘、SO2NOxNH3排放产生影响,可能增加污染物排放的因子主要为二噁英类、重金属类及酸性气体。本项目利用水泥窑现有的窑尾烟气采用复合脱硫+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净化工艺,可保证烟气中颗粒物、SO2NOx达标排放HClHFHgCdPbAs、二噁英类等浓度贡献值均较低,叠加背景值后,各污染物各浓度均能满足标准要求,可以保持原有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要求。因此本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正常工况下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敏感点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投产运营后,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废气处理的洗涤用水、生活垃圾预处理过程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及窑灰水洗系统蒸发浓液。

废气处理产生的洗涤水循环使用,定期泵入回转窑内焚烧,不外排;窑灰水洗系统产生的蒸发浓液废水泵入回转窑内焚烧,不外排;生活垃圾预处理过程产生的垃圾渗滤液经发酵区底部管网收集汇入渗滤液收集池,再委托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置,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拟建工程在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有分拣过程中挑出的废金属、窑灰、化验室废弃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及含油抹布。窑灰及粉尘可作为水泥生产的掺合料回用于生产;废金属可外售;化验室废弃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及含油抹布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因此,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做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噪声:本项目噪声通过采取产噪设备布置于车间内、基础减震等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后噪声源对各厂界的影响值比较小。

5地下水为防止项目运营期间的各类污染源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企业应落实以下措施源头控制措施厂区分区防渗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监控措施

6、土壤:建设单位营运期从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方面进行污染物防治在采取了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后,项目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因素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垃圾渗滤液运输过程意外泄漏或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发生故障引起污染物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等。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评价,建设单位在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工序操作外,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措施和紧急应变事故处置方案,能大大减小事故发生概率和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利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本工程在严格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其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是可控的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