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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宏欢服装销售有限公司花边、绳结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更新时间:2022-11-18 作者: 字体:

湖南省宏欢服装销售有限公司花边、绳结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宏欢服装销售有限公司花边、绳结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省宏欢服装销售有限公司花边、绳结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芦淞区董服二路株洲新芦淞玉城服饰白关产业园535F

建设单位

湖南省宏欢服装销售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云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赁株洲市芦淞区董服二路株洲新芦淞玉城服饰白关产业园535F。项目总建筑面积2536m2(其中3F建筑面积1686m25F建筑面积850m2,同时配套建设公用设施等附属工程,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花边1亿米、绳结1亿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上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烘干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入NaOH溶液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外排,整经、编织、钩边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地面的清扫,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上色废水和脱水废水经过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作为上色用水,不外排;工艺废气处理废水经中和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清水回用作为上色用水,反渗透浓水经低温蒸发器处理后冷凝水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低温蒸发器处理后的剩余浓缩液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依托园区)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新芦淞玉城服饰白关产业园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入董服二路污水管网,再依次排入白管支渠(农灌渠)、枫溪港、湘江。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建成运行后,噪声源经安装防震垫、将设备置于厂房内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上色废水和脱水废水经过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作为上色用水,不外排;工艺废气处理废水经中和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清水回用作为上色用水,反渗透浓水经低温蒸发器处理后冷凝水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低温蒸发器处理后的剩余浓缩液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依托园区)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新芦淞玉城服饰白关产业园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入董服二路污水管网,再依次排入白管支渠(农灌渠)、枫溪港、湘江。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对本项目进行了公示,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没接到任何不良举报信息。同时希望建设单位做好各种污染治理措施,使各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