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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利用厂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23-09-13 作者: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利用厂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市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利用厂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鸡头塘

建设单位

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次设计范围为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利用厂化工线原有建构筑物拆除、新建和改造。

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利用厂原有污水处理线2条,包括1条处理能力为1m3/d的冶炼废水处理线和1条处理能力为2m3/d的混合化工废水处理线,本项目仅对2m3/d化工线1m3处理能力进行改造,增加除氟工艺1m3/d保留原有2m3/d处理工艺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拆除恢复原有危废堆棚(将原有危废间在厂区内进行迁建)和车库(含危废暂存间)。

2)新建除氟系统、深度除氟系统、污泥池及污泥脱水间。

3)改造化工线原有建构筑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实验废水经收集进入厂内污水管道输送至霞湾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体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栅渣、沉砂作为一般固废,做垃圾填埋处理;在线监测废液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根据本项目对污泥的判别,本项目产生污泥做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交由第三方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例如作建材、堆肥等原料,或送水泥窑协同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设备房密闭、下沉式安装、减震、围墙隔声、风机消声等

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氨、氯化氢、恶臭气体。加强厂区通风,注意厂区卫生,种植吸臭能力强的绿化树种,喷洒除臭剂等;增加生物除臭系统;厂区西侧保留30~50m 的空地,围墙外围留有空地,种植绿化隔离带。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