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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松井表面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汽车涂料及特种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23-12-18 作者: 字体:

湖南松井表面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汽车涂料及特种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松井表面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汽车涂料及特种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松井表面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攸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建设单位

湖南松井表面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健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松井表面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拟在湖南攸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内建设汽车涂料及特种树脂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座树脂厂房生产树脂产品、4座涂料厂房生产各类涂料产品,同时配套原辅材料贮存仓、中间品及成品贮存仓。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年产树脂(涂料用树脂)产能50000/年,水性涂料75050/年、高固体份油性涂料24950/年。其中一期工程建生产合成树脂及乳液24230t/a、涂料33000t/a,二期工程生产合成树脂及乳液25770t/a、涂料670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作业废水与生活污水。施工作业废水主要包括部分施工材料需用水混合、养护(如混凝土等)、施工车辆洗轮废水,项目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地简单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施工队伍的生活活动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包括洗涤废水和粪便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云龙污水处理厂处理。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设备燃油产生的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为了减少扬尘,车辆经常过往的道路要保持路面平坦、清洁,并经常洒水;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洒落;露天堆场要覆盖。可将施工现场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为了减少运输车辆扬尘的影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洗轮装置,所有运输车辆均要经清洗后方上路行驶,砂石料、水泥等建材应采用防洒漏车辆运输,同时采取路面洒水等措施。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一般都以柴油为燃料。考虑其量不大,影响范围有限,故可以认为其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防治措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源主要有运输车辆噪声,施工建设阶段的电钻、切割机等,施工期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的特征。类比同类工程,距施工点100m范围外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排放限值,夜间施工会造成扰民。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并严禁在中午12:00-14:30、夜间22:00-6:00期间施工,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和声敏感目标的影响。此外,对运输车辆的噪声也要通过限速和禁鸣喇叭等加以控制,减轻对运输沿途居民等的影响,避免造成扰民现象,必要时张贴安民告示,取得工程建设地周边居民的谅解,尽可能避免引起周边居民的投诉和纠纷。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土石方可以在厂区内平衡,无废弃土石方产生,施工人员临时生活区将产生一定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应交由渣土部门统一调配。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放的废水排放量为67865t/a,工艺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等经预处理(混凝沉淀+化学除磷+中和沉淀)+水解酸化+A/O法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和循环系统定期排水、RO膜反冲洗废水、以及蒸汽冷凝水一并经专管排入攸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接入攸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洣水。目前攸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投入运营。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拟建项目新增排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造成冲击,项目外排废水不会引起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恶化。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废水对受纳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有树脂罐区和溶剂罐区两个原料罐区,其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树脂罐区进入树脂厂房RTO 燃烧净化装置处理,溶剂罐区进入涂料厂房ARTO 燃烧净化装置处理。

树脂厂房AB栋的反应釜、树脂溶解罐等设备VOCs全部收集送入配套的高浓度有机废气处理设施-RTO 燃烧净化装置处理未进入设备负压收集系统的VOCs,各生产车间通过封闭车间、利用车间负压式抽风设施进行二次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上述废气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涂料厂房A栋的分散釜、研磨釜等设备VOCs全部收集送入配套的高浓度有机废气处理设施-RTO 燃烧净化装置处理未进入设备负压收集系统的VOCs,各生产车间通过封闭车间、利用车间负压式抽风设施进行二次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上述废气15m排气筒排放。

涂料厂房BCD栋的分散釜、研磨釜等设备VOCs全部收集送入各自厂房配套的高浓度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吸附浓缩+RCO燃烧净化装置处理未进入设备负压收集系统的VOCs,各生产车间通过封闭车间、利用车间负压式抽风设施进行二次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上述废气由15m排气筒排放

项目以园区蒸汽作为热源,同时设有24t/h蒸汽锅炉、12t/h导热油锅炉备用,以天然气为燃料。锅炉年排放烟尘0.24t/aSO20.66t/aNOx2.63t/a,废气经15m排气筒外排。

项目危化品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危废间应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经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其中危废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外排。

研发楼年产生实验、喷涂废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由35m排气筒外排。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运营后采取隔声减震等保护措施并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设备清洗废有机溶液、滤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原辅材料废弃包装材料、废机油水性涂料和水性树脂滤渣、废过滤材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RO膜制氮系统废弃分子筛、生活垃圾等。

废催化剂、设备清洗废有机溶液、滤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原辅材料废弃包装材料、废机油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水性涂料和水性树脂滤渣、废过滤材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RO制氮系统废弃分子筛收集后委托供货商回收利用或送水泥厂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采取上述相应措施后,项目运营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及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