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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鸾山镇琴陂村经济合作社年产3000吨机制竹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更新时间:2024-01-31 作者: 字体:

攸县鸾山镇琴陂村经济合作社年产3000吨机制竹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攸县鸾山镇琴陂村经济合作社年产3000吨机制竹炭建设项目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攸县鸾山镇琴陂村经济合作社年产3000吨机制竹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攸县鸾山镇琴陂村

建设单位

攸县鸾山镇琴陂村经济合作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购买攸县高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占地面积8256.7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粉碎、制棒、烘干车间制炭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机修间等。主要原辅材料为竹屑及木屑;主要产品为环保机制炭;项目建成后年产环保机制炭3000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原料装卸、堆存粉尘:原料(竹屑)本身重量较大,并且含水率较高(42%左右),很不易起尘,原料堆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量较小;

二次破碎分离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粉尘进入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烘干系统废气(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制棒废气) :进入1套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

炭化废气:炭化高温烟气引入烘干系统作为燃料,夜间烘干不运行时,炭化经燃烧炉燃烧后直接进入水喷淋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气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活污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灌,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3)营运期声环境的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较小。

4)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固废主要是除尘灰、不合格产品、水喷淋除尘器污泥、灰渣、竹焦油竹醋液混合液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是除尘灰、不合格产品、水喷淋除尘器污泥、废包装材料、灰渣、竹焦油竹醋液混合液、废机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出售;水喷淋除尘器沉淀污泥回用于生产;竹焦油竹醋液混合液收集后用作然燃料,废包装材料、灰渣收集后外售;废机油,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